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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18
《青年拔尖人才遴选支持工作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青年拔尖人才遴选支持工作方案为落实好《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实施意见》(津人才〔2013〕14号),加大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支持力度,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申报范围本市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机构等(含驻津单位)。二、申报名额分配本次选拔工作,仍然采取定量推荐的方式进行。结合以往人才计划选拔数量,推荐参考数量如下:教育系统25人(含教育部直属高校)、科技系统5人、卫生系统10人、宣传系统10人、国资系统10人、城乡规划建设交通系统2人,滨海新区5人。其他系统、区及驻津单位各1人。申报人数突破参考
2、推荐数量的,须按照人选的发展潜力排序。三、申报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品行端正;2.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3.一般应获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也可以突破该条件限制。4.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或发展潜能,有一定的学术或社会影响;5.坐落在本市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注重推荐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在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
3、化、技术创新的青年人才。四、支持措施1.入选特支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根据个人科研或事业发展需要,提出本人成长计划或需要市相关部门研究解决的问题,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综合考虑入选人才需求,按照问题导向的原则,确定一人一策的培养方案,并印发相关部门提供支持。对一人一策中涉及的支持措施,各主管部门要优先支持,不能提供支持的,需向市委组织部提交书面说明。2.市人才发展基金为自然科学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提供100万元的经费支持,为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提供30万元的经费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
4、、主管委局或区可给予相应匹配。—3—该经费主要根据一人一策培养方案,用于培养青年拔尖人才或解决影响和制约其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支持其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合作交流及团队建设等。资助经费划拨到用人单位,由获资助者支配,一次核定,按需支出。市委组织部组织签订《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培养任务书》,作为经费资助、考核评估、绩效评价及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3.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一次青年拔尖人才交流或联谊活动,推动不同研究领域的青年拔尖人才交流合作。运用微信、微博等方式,建立青年拔尖人才日常沟通交流群。4.
5、入选人选培养周期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每个培养年度内,市委组织部对入选人才的培养情况进行总结(重点为资助计划实施情况、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培养期结束前,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情况进行评估。培养期内,人才成长成效显著、成果突出的,可连续支持2个周期。青年拔尖人才在每个培养周期内,要培养或推荐2名后备人选。五、申报材料《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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