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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18
《2017年全区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2017年全区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方案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扩大按病种收费范围,是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的重要任务。为加快推进我区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及时出台我区按病种收费和医保支付政策,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主要任务2017年底前,我区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量扩大到100个以上,同步制定具体病种付费标准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二、责任分工(一)按病种收费项目及临床路径确定: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自治区物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卫生计生委、物价局、人社局及区直医疗机构配合。(二)具体病种收费标准制定:自治区物价局牵头,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物
2、价局、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及区直医疗机构配合。(三)具体病种医保支付标准制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自治区物价局、卫生计生委、各市人社局、卫生计生委、物价局及区直医疗机构配合。三、时间安排(一)6月20日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完成按病种收费项目的征集遴选及临床路径的确定,并提出按病种收费项目的价格测算方案。-3-(二)7月10日前,自治区物价局牵头完成具体病种收费标准核定方案。(三)7月31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具体病种的医保支付标准。(四)8月10日前,自治区物价局会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我区按病种收费和医保支付的具体方案,下发各地
3、征求意见并同步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五)8月30日前,完成对方案的修改完善、拟定政策解读文稿、政策出台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合法性审查等相关程序。(六)9月30日前经集体讨论决定后,出台我区按病种收费和医保支付的具体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工作。四、组织实施(一)人员调配1.自治区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指派1名相关处室负责人组织协调牵头的工作、1名分管同志具体实施牵头的工作。2.抽调部分市价格、卫生计生、人社部门有关同志和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的有关同志协助工作。主要从《自治区卫生厅物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4、关于成立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规范测算组和医学专家组的通知》(桂卫规财〔2014〕9号)附件1的测算组人员中抽调。抽调时间从2017年5月15日-3-起,原则上抽调人员每月集中工作3-5天。具体抽调人员名单、集中办公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抽调人员抽调期间的具体工作由自治区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安排。(二)经费安排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期间产生的办公、住宿等经费由自治区物价局、卫生计生委负担,往返交通、差旅补助等费用在所在单位报销。五、其他要求请各有关单位予以支持配合,合理安排抽调人员在所在单位的工作,并协调配置1台笔记本电脑供其在抽调工作期间使用。抽调人
5、员要自觉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务处黄锦峰0771-2806391电子邮箱:gcc_58@126.com自治区人社厅医保处黎乐宁0771-5849035电子邮箱:gxybc123@163.com自治区物价局医药价格处王孝云0771-5829632电子邮箱:gxyyc2010@163.co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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