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9396405
大小:354.00 KB
页数:140页
时间:2020-02-29
《德国民法典全文.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
2、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德国民法典(1896年8月15日颁布 1998年6月29日最近一次修改) 颁布日期:19980629 实施日期:19980629 颁布单位:德国 第一编 总 则第一章 人 第一节 自然人 第1条 【权利能力的开始】 人
3、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的完成。 第2条 【成年】 满十八周岁为成年。 第3条至第6条 (已废除) 第7条 【住所;设定和废止】 (1)持续居住于一地的人,即在该地设定其住所。 (2)住所可同时存在于数地。 (3)如果以废止的意思表示放弃其居所,其住所即被废止。 第8条 【非完全行为能力人的住所】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设定或者废止一个住所。 (2)已婚或者曾婚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设定或者废止一个住所。 第9条 【军人的住所】 (1)军人以其驻地为住所。国内无驻地的军人,以其在
4、国内的最后驻地为其住所。 (2)上述规定不适用于仅因履行兵役义务而服役的或者不得独立设定住所的军人。 第10条 (已废除) 第11条 【儿童的住所】 未成年的儿童以其父母的住所为其住所;儿童不与无权照顾儿童本人的父亲或者母亲共其住所。父亲和母亲均无权照顾儿童本人的,该儿童与享有此项权利的人共其住所。儿童保有此住所,直到他在法律上有效地废止该住所为止。 第12条 【姓名权】 有权使用某一姓名的人,因另一方争夺该姓名的使用权,或者因无权使用同一姓名的人使用此姓名,以致其利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消除此侵害。如果有继续受到侵害之虞时,
5、权利人可以提起停止侵害之诉。 第13条至第20条 (已废除) 第二节 法 人 第一小节 社 团 一、一般规定 第21条 【非经营性社团】 不以经营为目的的社团,通过在主管初级法院的社团登记簿上登记而取得权利能力。 第22条 【经营性社团】 以经营为目的的社团,在帝国法律无特别规定时,因邦的许可而取得权利能力。许可权属于社团住所所在地的邦。 第23条 【外国社团】 在帝国法律无特别规定时,在任何一个邦内都没有住所的社团,因联邦参议院决议许可而取得权利能力。 第24条 【社团住所】 除另有其他规定外,社团的行政管理部门
6、所在地视为其住所。 第25条 【社团组织机构】 具有权利能力的社团的组织机构,除以下各条规定外,可以通过社团章程加以规定。 第26条 【董事会;代表权】 (1)社团必须设置董事会。董事会可以由数人组成。 (2)董事会在法庭内和法庭外代表社团;董事会具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代表权的范围可通过章程加以限制,其作用可以对抗第三人。 第27条 【董事会的任命和业务执行】 (1)董事会的任命通过全体成员大会决议加以确定。 (2)任命可以随时撤销,但不妨碍合同规定的报酬请求权。撤销权可以通过章程限制在只有出现重大撤销理由始得撤销的范围内
7、;重大理由如特别严重的违反义务或者缺乏通常的业务执行能力。 (3)对于董事会的业务执行准用第664条至第670条关于委托的规定。 第28条 【作出决议;对董事会的意思表示】 (1)董事会由数人组成的,应按照第32条,第34条关于社团成员决议的规定作出决议。 (2)向董事会作出某种意思表示的,只需向董事会的一名成员表示即可。 第29条 【由初级法院紧急指定】 如果董事会缺乏必要的法定人数,在缺额尚未补足期间,当出现紧急情况时,由社团住所所在地的主管初级法院根据关系人的申请指定董事会成员。 第30条 【特别代理人】 章程可以规
8、定,在董事会之外任命特别代理人以处理一定的事务。在发生疑问时,特别代理人的代理权范围扩及于所有依所任命事务的性质通常需要采取的法律行为。 第31条 【社团对机构的责任】 对于董事会、一名董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