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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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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表的编制规则以下几点是编制统计表时必须注意的规则:(一)统计表的各种标题。特别是总标题的表达,应该十分简明、确切,概括地反映出表的基本内容。总标题还应该标明资料所属的地点和时间。(二)表中的主词各行和宾词各栏。一般应按先局部后整体的原则排列,即先列各个项目,后列总计。当没有必要列出所有项目时,可以先列总计,而后列出其中一部分重要项目。(三)如果统计表的栏数较多,通常要加以编号。在主词和计量单位等行,用(甲)、(乙)、(丙)等文字标明;宾词指标各栏,用(1)、(2)、(3)等数字编号。(四)表
2、中数字应该填写整齐。对准位数。当数字为0或因数小可略而不计时,要写上0;当缺乏某项资料时,用符号“…”表示;不应有数字时用符号“一”表示。(五)统计表中必须注明数字资料的计量单位。有三种情况:(1)当全表只有一种计量单位时,可以把它写在表体的右上方。(2)如果表中有不同计量单位时,横行的计量单位可以专设一栏;(3)不同计量单位的纵栏的计量单位,要与纵栏标题写在一起,用小字标写。(六)必要时,统计表应加注说明或注解。例如,某些指标有特殊的计算口径,某些资料只包括一部分地区,某些数字是由估算来插补等
3、,都要加以说明。此外还要注明统计资料的来源,以便查考。说明或注解一般写在表脚。(七)统计表的格式一般是“开口”式的。即表的左右两端不划纵线。好的统计表,也应该是外形美观的,一般设计成矩形,不要设计成正方形。当然主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精选范本,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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