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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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章  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第三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第四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认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依法经公司机关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公司名称

2、住所和类型第六条  公司名称:东台市银河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七条  公司住所:东台市第八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方正实缴  万元,实缴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出自到位时间2007年月  日。陈科实缴  万元,实缴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出自到位时间2007年月  日。第十二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一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所在地银行的

3、帐户,经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十三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本公司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设备股东名册。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公司的投资人是公司股东,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得,承担义务。第十六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      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长使表决权;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      选举为执行董事、监事;四、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区红利;五、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自己的出资;六、      优

4、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和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      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八、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九、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纺其他义务。第十七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学习参考......一、      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      以其所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      公司办理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四、      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五、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章公司机构其产生办法、职权、仪事规则第十八条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

5、、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      对发行公司债劵作出决议;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      修改公司章程;十一、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

6、股东召集和主持。第二十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三月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二十一条股东会贯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二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其他事项决定必须经三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

7、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二十三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行使以下职权:一、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式、决算方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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