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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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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担保人的责任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亲戚朋友之间互相借钱这个是很正常的事情,那么为了可以更好的还钱,我们都会选择把借条写好,因为这个是保证还款的顺利。下面小编整理了借条担保人的责任,供你参考。借条担保人的责任1、如果借条上只有担保人的签字,则为连带保证。 2、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即你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法律没有规定担保的最长期限。但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 具体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32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
2、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4、要债你的主动些,最好把每次主张债权过程中所形成的证据都固定下来或者保存下来(例如书证、证人证言、试听资料等)。因为法律规定,债权人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为主张债权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人获得抗辩权。保证人也可以沿用债务人的抗辩权对抗你。到时候就更麻烦了。 保证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
3、,为主债务届满6个月。 超过6个月,保证人免责。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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