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83093
大小:33.74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7-08-10
《《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的通知》(国发〔2012〕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林业标准化示范工作,加强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建设和管理,提升林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林产品质量,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示范企业是指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建立完善标准化体系,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标准化水平较高,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按本办法规定程序申报确定公布的林业企业。本办法所指林业企业主要包括林木、种苗、花卉、木竹藤及其制品、林产化工产品
2、、林业机械等林产品生产企业。第三条 示范企业建设工作遵循企业自愿和政府引导的原则。不向申请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第四条 示范企业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行政许可的,应取得相应许可。(二)产品在国内生产并有固定生产场所,有一定生产规模,建立完善的标准化体系,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主要产品生产满三年。—13—(三)产品按照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控制和包装运输等实施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四)具有至少2名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的标准化专职人员。(五)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近三年内产品经国家监督抽
3、查或行业监测抽查没有不合格记录,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第五条 评价指标:(一)标准实施情况:应建立标准化生产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等并运行良好,标准实施效果良好,产品质量可靠。(二)标准化人员情况:应有从事标准化和质量工作的人员。(三)标准化能力情况:主要包括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以及获得各级政府标准奖励情况等。第六条 申请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对照示范企业基本条件,按要求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保证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一)《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行政许可的,应提供许可证明复印件。—13—(三)
4、关于标准化生产状况和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主要产品及其执行标准,企业标准化人员情况,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等。(四)国家监督抽查检验报告或行业监测抽查检验报告。(五)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所获各级政府(部门)标准奖励的证明材料;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的有效证明材料;产品质量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第七条 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质监部门,对本地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汇总后,以厅(局)文报国家林业局。第八条 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对推荐上报的企业,按照申报条件和评价指标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提
5、出示范企业建议名单,提交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或要求推荐申请企业进行陈述。专家组依法保守申报企业的技术秘密。第九条 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定示范企业,授予“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称号并予以公布。第十条 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示范企业在标准化研究、标准制修订、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地方政府对示范企业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源支持示范企业。第十一条 示范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示范企业的有关要求组织生产,并通过示范带动行业企业标准化生产。—13—第十二条 建立“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监测制度。根据情
6、况,对示范企业标准化生产、产品质量状况和标准实施示范等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抽查。第十三条 示范企业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被授予单位可再次申请,但应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提出。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可取消其“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称号并向社会公布,且三年内不再授予:(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二)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三)监测抽查不合格的;(四)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五)转产和破产的;(六)其他必备条件发生变化,已不符合要求的。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林
7、科发〔2013〕85号)同时废止。 附件: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书.doc—13—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书(年)申请企业名称:(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13—E-mail: 通讯地址:推荐单位:填表日期年月日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书填写说明1、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2、《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3、申请企业名称、公章要与申请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件名称相一致。4、《申请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