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8288732
大小:88.51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11-18
《学校国际禁毒日活动总结》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学校国际禁毒日活动总结 学校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下面yjbys小编跟大家分享国际禁毒日活动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校在5月20日—6月30日禁毒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中围绕着“美丽青春拒绝毒品”宣传教育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适合小学生年龄特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增强自觉远离毒品的意识和抵制毒品的能力确保了我校无毒品学生不吸毒 一、提高认识领导重视 学校领导十分重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学校的负责领导主动与派出所加强联系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班子召开禁毒宣传教育会议研究解决有关
2、问题对全校师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师生学习有关禁毒文件使学校师生对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都有明确的认识 二、坚持正面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舆论宣传 我们在“6·26”国际禁毒日前集中周一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以及各班主题中队会时间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同时充分发挥各宣传阵地的教育作用 2、开展禁毒专题教育系列活动 在禁毒宣传月活动期间我校以合成毒品危害作为禁毒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结合我校实际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开展如下活动: (1)5月20日至6月1日组织全校师生认真读一
3、本禁毒的书籍 (2)5月28日组织全校师生观看一部禁毒教育专题片 (5月28日组织全校师生观看有关禁毒的教育片图为雷鸣镇关工委领导的讲话) (雷鸣镇中心小学的学生们正在认真地观看影片) (3)6月17日开辟一期内容丰富的禁毒墙报、专栏 (4)6月9日至6月21日举办一次以“美丽青春拒绝毒品”为主题的班会 (五(1)班王芸老师正在开展“美丽青春拒绝毒品”的主题班会) (五(3)班谭晓晶同学为同学们讲解毒品的危害) (四(2)班的朱老师讲述青春的意义毒品给我们造成的危害)
4、 3、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美丽青春拒绝毒品”系列专题育如:“美丽青春拒绝毒品”主题中队会“美丽青春拒绝毒品”征文等形式多样、寓教寓乐得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学生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和自己抵制毒品的能力 4、结合各种教育、渗透禁毒教育我们在对学生进行禁毒教育的同时将禁毒教育与劝阻青少年吸烟、预防艾滋病、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等结合起来努力做好预防教育工作同时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利用家长会时间对家长进行集中教育培训 在今后的育人之路上我校将一如既往进一
5、步加大管理力度做好学校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为学生铺建一条通往成功的健康大道 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根据七星教基字〔20XX〕51号《关于印发<七星关区教育局关于20XX年“6·26”开展禁毒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我校开展了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为了让广大师生充分认识毒品的危害从而远离毒品拒绝毒品通过学生影响家长和身边的人远离毒品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开展毒品宣传预防教育工作 我校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能认识到毒品的严
6、重危害性认识到一旦沾上毒品就丧失前途葬送健康毁灭生命祸及家庭、社会乃至国家但并非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能认识到目前毒品虽尚未在学校出现但“防患于未然”总比“亡羊补牢”好的道理都能意识到毒品离我们很近就潜伏在我们身边为此我校用各种途径向广大师生宣传国家禁毒的决心宣传毒品预防教育的必要性、迫切性通过宣传、学习我校全体师生员工能统一认识、共同关注、参与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我校党政十分重视禁毒教育把禁毒教育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列为德育工作计划中重要的一项将禁毒教育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起来;与学校法制
7、教育结合起来励志网https://wWw.qqZf.cN/;与培养青少年树立良好的道德观结合起来我们把禁毒教育作为老师特别是班主任一项常规工作使我校的禁毒教育工作常抓不懈 二、领导到位加强对学校禁毒工作的组织指导 我校成立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徐武校长任组长饶丰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其他行政干部、各学部主任以及全体班主任组成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徐校长对禁毒工作十分关注也十分熟悉对学校禁毒氛围的布置学校如何开展毒品预防都作具体规划;政教处处全面具体落实各项禁毒工作并督促检查评价班主任的禁毒工作
8、指导学生开展禁毒知识宣传自我保护教育并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三、多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拒毒意识 禁毒关键在于预防预防关键在于教育青少年之所以成为最易受到毒品侵害的“高危人群”其主要的原因是缺乏对毒品的认识缺乏对毒品危害性的了解往往受到环境的影响被居心不良者误导而走上不归路我们针对学生的心理、生理和认知特点切实做好超前预防工作让学生“识毒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