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doc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doc

ID:48268572

大小:32.09 KB

页数:7页

时间:2020-01-19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doc_第1页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doc_第2页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doc_第3页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doc_第4页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02〕394号,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是指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用于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给予的财政据实全额贴息。第三条本办法所称

2、微利项目是指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的符合《小额贷款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个体经营项目。本办法所称贷款是指按照《小额贷款办法》的规定,由经办银行发放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本办法所称担保机构是指按照《小额贷款办法》的规定,受托运作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担保机构。本办法所称经办银行是指与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第二章贴息资金的预算管理和清算第四条除东部沿海七省市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以下简称七省市,其他省区、市微利项目贷款,由财政部根据贷款预计发放额度和国家规定的贴

3、息标准,安排专项贴息资金,列入中央财政预算。七省市所需微利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第五条财政部每季度初向各省级财政部门含计划单列市,不含七省市,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预拨本季度贴息资金,年终进行清算。省级财政部门按季向经办银行据实拨付贴息资金。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关于再就业资金管理的规定,做好贴息资金的决算。省级财政部门应于年度终了3个月内编制贴息资金年度决算,并附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审核意见,报财政部批复。七省市财政部门应于年度终了3个月内编制贴息资金年度决算,报财政部备案。第三章贴息贷款申请的审核第七条

4、微利项目贷款财政贴息的对象是具有当地城镇居民户口,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从事微利项目的下岗失业人员。第八条微利项目贷款展期和逾期不贴息。微利项目贷款贴息,在规定的借款额度和贴息期限内,按实际借款额度和计息期限计算。第九条从事微利项目的下岗失业人员须凭劳动保障部门微利项目审核确认意见,向经办银行办理贴息贷款申请。第十条经办银行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微利项目条件的,发放贴息贷款,在贷款合同中加盖微利项目贴息贷款专用章,并在与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中注明。第十一条经办银行应单独设置微利项目贴息贷款业务台账,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第四章贴息资金的审

5、核和拨付第十二条经办银行按季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第十三条经办银行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微利项目贷款应贴息金额。计算贴息的时间按照经办银行贷款的结息时间确定。第十四条经办银行申请贴息资余,按如下程序办理:一、每季度结息日后7个工作日内,地市级经办银行将贴息资金申请和明细表报送地市财政部门,并附微利项目贷款计收利息清单、借款人《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发放凭单等。同时,将贴息资金申请和明细表送担保机构核对。贴息资金申请应包括贷款发生额、季初余额、季末余额、贷款发生笔数、申请贴息资金额等内容。明细表包括每笔贷款

6、的项目名称、贷款金额、发放时间、期限、借款人名称和户籍所在地等内容。二、担保机构收到贴息资金申请和明细表后,在7个工作日内对贴息项目、贷款余额、期限、利率进行核对,出具意见报地市财政部门。三、地市财政部门收到地市级经办银行的贴息资金申请材料后即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担保机构的核对意见后,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四、地市级经办银行向专员办报送拨款申请材料。拨款申请材料包括贴息资金申请和明细表、微利项目贷款计收利息清单、地市财政部门的审核意见、担保机构的核对意见等有关材料。五、专员办收到拨款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送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收到

7、专员办审核意见后,在7个工作日内拨付贴息资金。第五章报告制度第十五条省级财政部门和七省财政部门应按月向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报送微利项目贷款贴息情况统计表,反映本地区微利项目贷款的月度发生额、余额、发放笔数、本年累计发放笔数、应贴息金额、实际贴息金额和按照经办银行类型分类的明细情况,以及中央财政拔付或七省市预算安排的贴息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报送时间为下月10日以前。地市财政部门应比照前款规定,按月向省级财政部门报送微利项目贷款项目贷款贴息情况统计表。报送时间为下月7日以前。第十六条地市级经办银行应按月向地市财政部门报送微利项目贷款贴息情况,反映微利项目贷款

8、的月度发生额、余额、发放笔数、年度累计发放笔数、应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