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病历管理制度.doc

关于医院病历管理制度.doc

ID:48206224

大小:92.6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11-16

关于医院病历管理制度.doc_第1页
关于医院病历管理制度.doc_第2页
关于医院病历管理制度.doc_第3页
关于医院病历管理制度.doc_第4页
关于医院病历管理制度.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医院病历管理制度.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篇一: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一、门(急)诊病历必须有连续的页码由病员自行保管急诊留观期间急诊留观病历由急诊科负责保管二、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病区应将收到的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三、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编号保存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及所有主观病历应标注连续的页码    四、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五、病历在科室、护保中心、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

2、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收制度    六、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七、病历借阅    1、除涉及病员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教部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的住院病历    2、本院正式医务人员(含有处方权的研究生)一次借阅不得超过20份;合同医生、进修生须经上级医生同意后方可借阅一次不得超过2份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5天    3、借阅者须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阅不得他人代借、转借    4、借阅者应爱护病案确保病案的完整丢失病案者将视情给予经

3、济和行政处罚    5、本院医师调离转业或其他原因离开本院归还全部所借病案后方能办理离院手续    八、病历复印(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1、对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应当受理:    (1)病员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病员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2、受理申请时申请人按照要求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病员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病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的

4、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病员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病员死亡的应当提供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由公安、司法机关向医教部出具采集证明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5、后方可给予协助办理    4、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九、发生医疗问题争议时由医教部医疗科专职助理员在病员或其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封存的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篇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病历是指

6、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第六条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

7、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第八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在多科室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    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其门(急)诊病历应当收回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将门(急)诊患者的化验单(检验

8、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急)诊病历档案    第十条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