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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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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委托方:设计方: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委托方:设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接本合同所列规划设计任务,为了明确双方在规划设计过程中的权责和义务,使规划设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经双方商议,同意签订和执行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1.2国家、地方
2、或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规章或批准文件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1.4其他: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规划设计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提供的符合规划设计比例要求的地形图、相应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及原控规的相关资料及电子文件;)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
3、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其 他: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 称: 规 模:用地 人口 其他 阶 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设计内容:第五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4、 设计任务书上层次总体规划地形图纸 (比例尺[1:5000-1:10000]) 地形图电子文件 (光盘 软盘)城市有关地质、水文、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图文资料 其它资料时 间: 第六条 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 [ ]套 彩图 [ ]套包含:规划区域位置图规划区域用地现状图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图(范围、性质、出入口、绿地、公共设施,地块编号)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各种工程管网规划图其他必要的图件 说明书或文本 [ ]套包含:规划总则各地块划分及规划控制的原则和要求各地块使用性质划分和适建要求各地块控制指
5、标一览表建筑物后退红线距离的规定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的配置要求和管理要求时间 [ ] 第七条 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万元(大写:)。 7.2双方在规划设计正式方案评审通过后,按评审通过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以第7.1条标准(费用除以规模)单价计算。如应补足差价,则委托方应于设计方正式方案评审通过后3天内向设计方支付差价金额;如应退还差价,经设计方书面同意后,委托方可于后一阶段的设计费中扣除。规划设计期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
6、也应做相应调整,具体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万元(大写:)作为定金(本合同实际履行,合同最终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本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定金按合同法规定处理)。 8.2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之日起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万元(大写:);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 %,计万元(大写:),设计成果提交之日起三天内,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委托方
7、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
8、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返工赔偿费。 在未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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