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工程第三标段路基填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改造工程第三标段路基填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ID:47695764

大小:1.20 MB

页数:45页

时间:2020-01-24

改造工程第三标段路基填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_第1页
改造工程第三标段路基填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_第2页
改造工程第三标段路基填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_第3页
改造工程第三标段路基填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_第4页
改造工程第三标段路基填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_第5页
资源描述:

《改造工程第三标段路基填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名称:环湖南路古城段提升改造工程第三标段路基填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HHNFBHT-002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环湖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甲方):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环湖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劳务分包人(乙方):云南众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环湖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2014年6月10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由云南众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取得招标编号为ZBWJ-001劳务分包

2、的中标资格(采用招标方式为综合评标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作内容1.1工程名称:中铁上海工程局环湖南路古城段提升改造工程第三标段1.2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昆明市晋宁县古城镇,起点为k5+240,位于大河尾村东侧,止点为k8+200,位于四家村东侧,全长2960m。1.3劳务作业内容:便道填筑、路基填筑、抛填片石、土工格栅铺设。(1)具体工作内容:挖一般土方、填方夯填,余方弃置运土方,泥结碎石路面,碎石土路基,回填片石、双

3、向土工格栅、碎石路基褥垫层、路床换填碎石土、挖桩间土方等。(2)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机械设备,工器具,周转材料,辅助材料,现场文明施工等,并包含与承包范围相关的一切永久性工程及附属工程的一切工序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基坑主体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直至竣工验收前的保护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等。2、工作期限2.1开始工作日期:2014年6月6日;结束工作日期:2015年9月20日;总日历天数为:481天。工期如需顺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2.2节点工期要求:以月进度计划另行约定,乙方作业期限超出分段节点期限,则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大写伍仟

4、元整)。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甲方与业主已签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等,本工作必须达到业主质量评定标准:合格。4、合同价款4.1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含乙方因承揽本项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等税费);本工程的各项劳务综合单价(详见附表一)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本合同综合单价是双方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的风险对合同价的影响后,商定的合同价格,已经充分考虑了自乙方进场到工程验收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因变更设计、自然灾害、便道、水电、甲供材料、甲方机械、工序衔接、事故处理等各种因素造成停工而导致乙方人员、机械、物资等所有损失,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

5、引起的停工为由向甲方提出索赔。4.2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本合同的暂定价格为人民币7963858元整(大写人民币柒佰玖拾陆万叁仟捌佰伍拾捌元整),最终价格以甲方确认的实际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为实际结算价格。4.3本合同价已包括了甲方应给乙方的所有款项,除此之外,甲方再无其他付款义务。5、双方驻工地代表5.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尹竹,职务项目经理,身份证号:360425197809104019,负责审批乙方报送的劳务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相关指令。5.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熊伟,职务项目经理,身份证号:5111241985092

6、06831,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处理施工中的相关事宜。专兼职安全员朱正党,身份证号:530127196403274716,负责现场的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5.3双方约定:双方工地代表有权代表各自单位确认工程量、签署结算单和其他书面资料以及发放、领受结算。上述资料只有双方指定负责人签字后方有效,其他人签署的均无效。乙方报送甲方并经甲方审核程序及甲方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劳务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乙方如持有此类文件,甲

7、方不予认可。6、工程量确认6.1乙方按月将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按规定程序核定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合同范围和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或超设计数量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6.2乙方在开工后的每月25日至28日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向甲方提交当月劳务结算所需资料一式3份(包括但不限于劳务结算结算单、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收方记录等相关资料)。乙方不按约向甲方提交劳务结算相关资料,甲方当月不予计量。6.3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所报的劳务结算资料审核完毕,并返还一份给乙方,乙方如对该次审核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