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考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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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素质》知识点第一章:职业理念一、教育观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1)面向全体学生(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3)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4)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5)着眼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途径有:(1)树立素质教育理念,把握课改精神,实践新课程(2)学校管理,课外活动和班主任工作(3)举行德智体美并进的教育活动方法有:(1)提高教师队伍水平,最大限度的发挥教师的作用(2)将教育目的落实到教学之中(3)引导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4)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5)建立多层次

2、,多样化的教学模式依据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价教育现象1、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开发人的身心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2、为什么要实施素质教育?(1)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需要;(2)实施素质教育是当今国际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共同趋势;(3)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二、学生观我国所倡导的学生观:以人为本和全面发展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人的道德、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人的劳动力

3、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学生观的思想基础就是以人为本,人的全面发展本质是人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关系,社会性需要和精神需要,社会素质和能力的全面发展以学生为本的学生观:(1)学生是完整的,具有独立意义的个体(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3)学生需要尊重(4)学生都有潜力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分析解决问题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教育中以人为本就是以学生为本,以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必须以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起点,必须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人为本”也就是

4、所有学生发展为本,必须坚持教育公正公平的原则教育机会均等,要求公正的对待学生,不因何种原因,给予学生相同的教育机会设计或选择丰富多样,适当的教育教学活动方式,因材施教,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分阶段教育:学生的才能有高有低,因而给予学生的教育机会要按照学生的才能高低来进行分配;因材施教:学生的个性潜能不同,因而给予不同个性发展潜能的学生提供有利于发展的教育机会。师生关系:尊师爱生,民主平等,教学相长三、教师观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重点)(1)必须学会学习,加强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2)培养和发展自己的反思能力,成为反思型教师(3)培养和强化创新精神

5、和创新能力(4)重视交往与合作能力的培养(5)要成为课程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1)为什么要终身学习①新课程要求教师必须终身学习②教师自我实现必须终身学习③提升教学水平须坚持终身学习④提高教育创新精神须终身学习⑤终身学习是教师的职业责任⑥教材改革要求教师必须终身学习(2)教师终身学习的可行性教师学习的内容:①学习能力学习②专业知识学习③教育理论学习④信息技术学习教师终身学习的方法①系统的终身学习②校本学习③成人教育④媒体学习教师终身学习在教学中的作用①提高课堂教学效率②学校教育发展的需要③传播终身学习观念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第一节:教

6、育法律法规解读中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

7、月12日通过,1986年7月1日实施;2006年6月29日修订,2006年9月1日实施。·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义务教育的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公益性: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统一性: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强制性:让适龄儿童

8、、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谁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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