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7559144
大小:34.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9-19
《楚雄州水利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楚雄州水利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 重要事项公示 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水利政务信息查询服务坚持统筹规划、便民利民、资源共享、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三条 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查询的推进工作,并对政务信息查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议。机关各科室应明确责任人,确定查询服务电话和信息联络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开展好政务信息查询各项工作。第四条 公民、法人
2、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实施细则获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下列水利政务信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水利发展五年规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三)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洪旱灾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四)以州水利局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五)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及其办理情况;(六)办事程序、条件、依据、监督途径和联系方式;(七)公务员招考录用、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八)群众关注和普遍需要了解依法可以公开
3、的水利政务信息;(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水利政务信息。第五条 水利政务信息通过下列方式提供查询:(一)通过州水利局政务公开电子触摸屏等设施现场查询;(二)登陆楚雄州水利局网站或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网络查询;(三)通过政务信息专线电话“96128”进行电话查询;(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查询方式。第六条 局指定专人为“96128”专线信息联络员负责接听、转接或解答“96128”话务员转接的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查询电话。局“96128”专线服务电话为0878-3127022。第七条
4、机关各科室应当明确本科室的政务信息查询电话,指定熟悉工作业务的信息联络员,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负责解答“96128”专线信息联络员转接的涉及工作职能的公众查询事项;对不能解答的问题,信息联络员应当认真记录并在规定时限内向查询人进行反馈。第八条 机关各科室应将带普遍性、可以公开的解答信息经审定后,添加至楚雄水利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局政务公开电子触摸屏,实现不同查询方式的补充和完善。第九条 局办公室负责将公众通过网络提交的查询,及时转交机关有关科室研究办理,机关各科室应按照限时办结制要求和网络查询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将回复意见经
5、分管局领导审定后交办公室统一回复。第十条 机关各科室应当确保查询服务电话在法定工作时间的及时响应,热线回答用语要规范。第十一条 机关各科室对应当依法公开的政务信息,在查询人履行有关手续后能够当场提供的应当当场提供;不能当场提供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第十二条 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第十三条 政务信息查询实行无偿服务。应当收取的政务信息打印、复制等成本费用的,按照财政和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第十四条 已移交档案馆及档案工作机构保管的政务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查
6、询。第十五条 机关各科室应当建立政务信息专线查询电话通话记录制度。第十六条 局开设政务信息查询举报投诉电话,受理并及时调查处理群众针对政务信息查询提出的举报投诉。投诉受理部门为局办公室,投诉电话为:0878-3123451。第十七条 局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政务信息查询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实施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行政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问责:(一)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的;(二)不积极开展政务信息查询服务工作的;(三)在规定时限内未及时向查询人回复或解答,引起投诉的;(四)不提供或者不及时更新政务信息目录的;(五)对
7、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隐瞒或者不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六)公开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的;(七)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提供本机关已经决定予以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八)故意提供虚假政务信息的;(九)在提供政务信息时,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