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之谷项目股权转让

溪之谷项目股权转让

ID:47417388

大小:42.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9-06-16

溪之谷项目股权转让_第1页
溪之谷项目股权转让_第2页
溪之谷项目股权转让_第3页
溪之谷项目股权转让_第4页
溪之谷项目股权转让_第5页
资源描述:

《溪之谷项目股权转让》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溪之谷项目股权转让合同书(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约地点:广东深圳签约时间:2014年月股权转让合同书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鉴于,1、甲方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深圳市,(以下称“项目公司”)实际拥有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阳台山溪之谷项目(以下称“溪之谷项目”或“项目”)相应权益,出于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等方面的考虑,甲方拟转让公司100%股权;2、乙方作为投资型企业,拟拓展房地产投资开发业务领域,有意向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投资建设溪之谷项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项目公司转让100%股权给乙方的事宜(以下称“本

2、次交易”或“本次股权转让”)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溪之谷项目及项目概况1、溪之谷项目地理位置: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阳台山,机荷高速公路以南。2、溪之谷项目总有地面积情况:根据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石岩管理所出具的“阳台山风景区溪之谷项目拟用地范围图(见附件一)”,溪之谷项目是指:总用地面积约为3007406平方米项目用地。其中:①已经片为国有的土地面积为975742.2平方米(以下称“已征用土地”,见附件二)。②在已征用土地中,有约158638.6平方米的土地(见附件三)已经分12宗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见附件四)。1

3、、项目用地的权属状态:排他性拥有、无抵押、担保、保证等他项权利。2、溪之谷项目的原开发计划:(1)第一期项目用地:共12宗地,全部为别墅用地,项目公司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见附件四)。(2)第二期项目用地:属于“旧改用地”,位于已征用土地范围外,已列入2004年深圳宝安区旧城(城中村)改造项目,根据宝安区城市规划院出具二期旧城改造方案,目前该地块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建设用地面积294300平方米,容积率3.0,绿地率45%,建筑密度30%,停车位2324个。第二期项目用地的拆迁补偿工作并未全部完成,用地手续尚在办理中,项目用地、建

4、设手续尚不齐全,上述二期项目的最终技术经济指标以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5、项目公司状况:名称为:甲方就溪之谷项目已经与深圳市)签订了合作协议并设立项目公司,且项目第一期用地共12宗地已经登记在项目公司名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名币1000万元,目前甲方持有项目公司40%的股权,项目公司60%的股权,并没有对项目进行投资。甲方将通过协助乙方取得60%股权并同时转让甲方所持40%的股权,使乙方顺利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项目公司100%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评估价值预计约为人名币33亿元,具体以双方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准(最低不少于人名币3

5、3亿元)。第一、二期所有应支付的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及其他与取得第一、二期项目用地相关的费用,应缴政府地价(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市政配套费、土地开发费等)均包含在此33亿人名币内。第二条合作模式1、甲方通过协助项目公司的60%的股权和在项目公司的40%股权同时全部转让给乙方,使转让后的项目公司100%股权全部为乙方持有。的60%股权估值为人民币18.6亿元,甲方因参与配合第二期项目用地开发建设的全部相关手续,因此甲方40%股权估值为人名币12.4亿元,由乙方按合作步骤分阶段给付。第三条合作步骤1、本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在双方

6、指定的银行进行三方资金共管,共管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6亿元。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与时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工商登记更改,同时一并将项目公司所有原印章、合同、文件资料等给乙方。届时解付共管资金中的11亿元给公司,解付共管资金中的5亿元给甲方。2、第二期项目用地补交地价时由乙方向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支付,金额按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缴纳通知书为准。1、第二期项目用地建设手续全部完成后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9亿-第二期项目用地实际补交地价)元。第四条履约承诺1、甲方的履约承诺(1)甲方保证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具有履行本合同

7、的能力。(2)甲方保证第一期项目用地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及他项权利,保证第一期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真实合法。一期项目的土地成本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应缴或欠缴的征地补偿费、土地地价、土地闲置费。土地使用费等以及股权转让日前的事项而导致补税或罚款等。(3)甲方负责承担二期项目用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及其他与取得二期项目用地相关的费用,二期项目用地应缴政府地价(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市政配套费、土地开发费等)。(4)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第二期用地的相关手续,在合作过程中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第二期项目用地的用地手续由甲方负责

8、办理,乙方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部门要求的设计方案规划方案等必要文件。甲方应当保证在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80】日内(政府行政行为或因法规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以项目公司名义与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