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7406903
大小:361.50 KB
页数:18页
时间:2020-01-10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来源: 发布时间:2004-5-2317:18:31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7年7月1日 关于发布《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的通知 计标〔1986〕2201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统一模数制》GBJ2—73,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七年七月
2、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四日 修订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546)号文,由我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建筑统一模数制》GBJ2—73共同修订的。 本标准是以《建筑统一模数制》GBJ2—73为基础,进行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保留其行之有效的条文,并参考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结合我国现有的技术经济水平修订而成。 本标准规定了模数协调的适用范围及其目的意
3、义,以及确定建筑物、构配件、组合件等尺度和位置时应采用的一般原理和规定,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以便下次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6年9月 第一章 总则.专业学习资料.........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来源: 发布时间:2004-5-2317:18:31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7年7月1日 关于发布《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的通
4、知 计标〔1986〕2201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统一模数制》GBJ2—73,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四日 修订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546)号文,由我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建筑
5、统一模数制》GBJ2—73共同修订的。 本标准是以《建筑统一模数制》GBJ2—73为基础,进行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保留其行之有效的条文,并参考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结合我国现有的技术经济水平修订而成。 本标准规定了模数协调的适用范围及其目的意义,以及确定建筑物、构配件、组合件等尺度和位置时应采用的一般原理和规定,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以便下次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6年9月 第一章 总则.专业学习资料......... 第1.0.1条为了使建
6、筑制品、建筑构配件和组合件实现工业化大规模生产,使不同材料、不同形式和不同制造方法的建筑构配件、组合件符合模数并具有较大的通用性和互换性,以加快设计速度,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降低建筑造价,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 一、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物的设计; 二、房屋建筑中采用的各种建筑制品、构配件、组合件的尺寸及设备、贮藏单元和家具等的协调尺寸; 三、编制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物有关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 第1.0.3条凡属下列情况,可不执行本标准的规定: 一、改建原有不符合模数协调或受外界条件限制而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建筑物; 二、设
7、计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或执行本标准在技术、经济方面不合理的建筑物; 三、设计特殊形体的建筑物和建筑物的特殊形体部分。 第1.0.4条房屋建筑的墙体、楼板的厚度和构配件截面的尺寸等、可采用非模数化尺寸。 第1.0.5条在执行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模数 第一节 基本模数、导出模数和模数数列 第2.1.1条基本模数的数值,应为100mm,其符号为M即1M等于100mm。 整个建筑物和建筑物的
8、一部分以及建筑组合件的模数化尺寸,应是基本模数的倍数。 第2.1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