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7354130
大小:229.78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9-08-07
《嘉禾附加幸福相伴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嘉禾附加幸福相伴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C您拥有的重要权益v签收本附加险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您不会遭受损失………1.4v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v您有退保的权利………………………………………………………………………………7C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v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v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v本附加险合同对主险合同的催告期进行
2、了重新约定………………………………………4.2v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v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v主险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9.5v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10v保险条款有关重大疾病的释义,请您留意…………………………………………………10.4C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C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合同构成1.2合同成立与生效1.3
3、投保年龄1.4犹豫期2.我们提供的保障2.1保险金额2.2基本保险金额变更2.3保险期间2.4保险责任2.5责任免除3.保险金的申请3.1受益人3.2保险事故通知3.3保险金申请3.4保险金给付3.5诉讼时效4.保险费的收取4.1保险费的收取4.2催告期5.现金价值权益现金价值6.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6.1效力中止6.2效力恢复7.合同解除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8.如实告知8.1明确说明和如实告知8.2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9.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9.1年龄错误9.2未还款项9.3合同内容变更9.4联系方式变更9.5合同效力终止的其它情况9.6争议处理10.释义10.1周岁10.2有
4、效身份证件10.3医疗机构10.4重大疾病10.5毒品10.6酒后驾驶10.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0.8无有效行驶证10.9机动车10.10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10.11遗传性疾病10.12专科医生10.13肢体机能完全丧失10.14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10.15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10.16永久不可逆附表:保险费率表-15-嘉禾附加幸福相伴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2009年9月经嘉禾发[2009]338号文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附加险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嘉禾附加幸福相伴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合
5、同”。u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合同构成本附加险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附加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若主险合同的规定与本附加险合同的规定相抵触,以本附加险合同的规定为准。1.2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险合同成立。自本附加险合同成立、我们签发保险单或在保险单中批注的次日零时起本附加险合同生效。若您在投保主险合同时,同时投保本附加险合同,则本附加险合同的成立日和生效日与主险合同相同;若您在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本附加险合同,则本附加险合同的成
6、立日和生效日以我们在保险单中批注的为准。除本附加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我们自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本附加险合同的保单年度、保单周年日与主险合同相同。1.3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10.1)计算,本附加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指出生满30日的婴儿)至65周岁。1.4犹豫期自您签收本附加险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请您认真审视本附加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附加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险合同。解除本附加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10.2)。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
7、,本附加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会将本附加险合同已收取的保险费退还至主险合同的保单账户。v我们提供的保障2.1保险金额(1)基本保险金额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2)保险金额-15-保险金额是指我们根据本附加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2.2基本保险金额变更若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额外保险金额发生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