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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15
《电大合同法考试名词解释_简答_论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四、名词解释题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2、主给付义务:指合同关系中所固有、必备的、自始确定的,并能够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如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交付标的物、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3、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
2、集体的,侵犯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见,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意思:合同是双方行为,合同是双方的合意,合同是债的发生原因。2、合同法: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4、实践合同: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5、要式合同: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方能成立生效的合同。6、不要式
3、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需要采取法律规定的某种形式,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的形式。7、主合同:指不需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8、从合同:就是不能独立存在,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9、单务合同:指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如借用合同、赠与合同。10、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11、有偿合同:指当事人互为对价给付的合同。12、互为对价:当事人双方互相给予对方某种利益且两种利益具有概括的等价性能。13、无偿合同:指当事人间无对价关系的合同。14、有名合同:指法律上已
4、经确定了一定名称和内容的合同。15、无名合同:指法律上未确定名称与内容的合同。16、本合同:指为了今后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17、预约合同: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设立一定合同的合同。18、格式合同: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又称标准合同。19、非格式合同:指法律未对合同内容作出直接规定的合同。20、确定合同: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确定的合同。21、射幸合同: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尚未确定的合同,如保险、赌博合同。22、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3、要约邀请:
5、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24、承诺适格: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期间内即可以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一种法律地位。25、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去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26、要约的撤销: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将其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只能在要约生效以后,合同成立之前进行。27、要约的失效:指要约丧失了法律上的拘束力,因而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具有拘束作用。28、拒绝要约:
6、指受要约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要约所包含的内容的这样一种意思表示。29、承诺: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30、承诺迟延: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才发出的承诺。除要约人承认外均无效。31、承诺撤回: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而将其撤回。32、招标:指招标人通过采取符合法定要求的招标通知或公告,公开地向特定的数人或不特定的公众发出的投标邀请。33、投标:是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报价的行为。34、开标:指招标人在其召开的的邀
7、请所有投标人出席的会议上,当众启封标书,公开所有投标的标书的内容。35、评标:指招标人依法定程序对有效标书进行评审,认定自己满意的投标人。36、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等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37、拍定:指拍卖人在竞买人的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38、强制缔约: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者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务。39、附合缔约: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合该条款表
8、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40、合同权利:指合同的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即请求其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41、合同义务:指合同的债务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必须向债权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的一种必要性。42、先合同义务:指当事人为缔结合同进行接触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发生的各种说明、告知、注意及保护等义务。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即构成所谓的缔约过失责任。43、后合同义务:指合同关系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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