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现重大侵吞国有资产向人民法院申请监督申请书

因发现重大侵吞国有资产向人民法院申请监督申请书

ID:46879245

大小:59.5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9-11-28

因发现重大侵吞国有资产向人民法院申请监督申请书_第1页
因发现重大侵吞国有资产向人民法院申请监督申请书_第2页
因发现重大侵吞国有资产向人民法院申请监督申请书_第3页
因发现重大侵吞国有资产向人民法院申请监督申请书_第4页
因发现重大侵吞国有资产向人民法院申请监督申请书_第5页
资源描述:

《因发现重大侵吞国有资产向人民法院申请监督申请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因发现重大侵吞国有资产向人民法院申请监督申请书篇一:紧急请求司法监督申请书紧急请求司法监督申请书申请人:济南盛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XX职务:董事长地址:济南市槐荫区X路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独立、依法、公正地进行司法监督审查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撤销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槐行初字第30-X号《行政裁定书》,以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理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因省会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对申请人作出了济政房征补决字[2012

2、1X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申请人已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提起了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济南市人民政府提交了齐全的申请材料,事实根据和法律、法规依据充分,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数额确定了对申请人的补偿,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条件作用出了相应保障,执行依据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四条之规定,遂裁定准予先予执行。申请人认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作此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严重错误!丧失了司法

3、之独立、公平、公正原则!践踏了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应当予以纠正。一、济南市人民政府提供的申请执行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五条、《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强执解释》)第二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提供相关必备材料。而济南市政府提供的材料,其申请书没有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属无效之申请,且没有附具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没有提供催告情况及被征收人的意见

4、;没有社会风险评估材料等。根据《强执解释》第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通知限期补正或裁定不予受理。二、申请先予执行没有法律依据(一)先予执行又称先行给付,是指人民法院在生效裁判确定之前,裁定有给付义务的人,预先给付对方部分财物或者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政解释》)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先予执行主要适用于控告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以及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案件。长期以来,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5、条例》和《行政解释》的法律框架下,全国因征收拆迁纠纷引发的激烈社会矛盾冲突,主要在于未妥善解决补偿安置,即对被征收人房屋实施了先予执行。为有效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二0—一年一月二日施行的《条例》和二0—二年一月一日施行的《行政强制法》以及二0—二年四月二十日施行的《强执解释》,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强制执行进行了明确规范。(二)《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地方人民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条件,即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规范《

6、行政强制法》,在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章中,只有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九条作出了申请强制执行的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第五十九条则规定了,因情况紧急,为保障公共安全,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立即执行。众所周知,公共安全指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即只有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的需要,才可以申请立即强制执行,而非公共利益。同时作为规范人民法院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强制执行的《强执解释》,修正了《行政解释》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没有了先予执行的规定。根据公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之原则,非《行政强制法》法定

7、的两种申请强制执行情形外,禁止以任何理由实施强制执行。济南市政府没有提供,客观上也不存在申请人厂房对公共安全的威胁情况。(三)济南市人民政府适用《行政解释》第九十四条,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错误的。经上分析,《行政解释》第九十四条显然已失去了法律效力。实际上济南市政府对涉案地域的征收拆迁已长达三年多,且不说政府未履行相关合法手续实施征收,而且只是处心积虑地降低拆迁成本,没有设身处地考虑保障被征收人生产经营条件,及补偿被征收人的其他经济损失。特别是在未妥善解决补偿安置即执行,将极大地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三、济政房征补决

8、字[20121X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明显缺乏事实依据(一)征收补偿方案违法无效,不能行政裁决的依据。根据《条例》之规定,征收补偿决定作出的依据是征收补偿方案。而涉案征收补偿方案,没有依法履行论证等相关程序,且方案只采取货币补偿,没有产权调换方式,此违反法律之规定,不能作为行政裁决的有效依据。(二)征收补偿决定依据的评估报告是违法的。1、二0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