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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8
《林地征收补偿问题探析(刘春兴)(精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林地征收补偿问题探析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刘春兴近年來,我国的经济发展势头可谓蒸蒸口上,城镇化进程也是□新月异,高铁、公路、机场与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在多数情况下,上述设施往往远离于城市的中心地带,因而其建设有时会占用数量不等的林地。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少林的国家,为保护來之不易的森林资源,党和政府一向对涉林征收较为慎重,林地征收补偿方面的法律问题也成为一个热点。几乎所冇的土地征收都需要对附着于其上的附属物进行某种性质或用途上的改变,这些附属物包括住宅、厂房、养殖场、围墙、道路,等等,它们都具有一定
2、的经济价值,因而土地征收行为基本上都会涉及补偿问题。显然,仅就土地征收本身而言,林地征收与其他类型的土地征收并无多少不同之处。林地征收之所以特殊,就在于附着于其上的林木与其他土地附着物相比具冇特殊性,而为解释这种特殊性,我们就必须首先弄清楚一个概念,它就是所谓的“外部性”问题。外部性这一术语源自经济学,它的基本含义是指某i或某些人的行动使得另一或另一些人的利益受损或受益,但这一过程却没有被充分纳入市场化体系,即某一或某些人行动的成本与后果并未由他们完全承担。外部性通常分为两类,即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由于外部性是一个比较专
3、业的概念,一开始就给出一个学术上的解释可能会让人一头雾水,甚至丧失接着读下去的兴趣和信心。考虑到这一情况,这里先讲一个比较通俗的例子,以此來形象地说明外部性的含义是什么。在接下來的两个段落中再进行学理论证。由于它需要一定的数学思维,如果读者对此不感兴趣,或者理解起來稍有困难,可以跳过这两个段落,直接进入本文的结论部分。假定在某县城内的一个胡同里,住着很多人家。其中,土老汉家是比较富裕的,他们有一个宝贝女儿,长得很好看,正在上初三。人所共知,面临中考的孩子们学习必定是紧张的,每天要补课,冋来得很晚。但不知是为什么原I大I,
4、胡同口并没有路灯,王老汉家的宝贝女儿每次放学时走过胡同时都很害怕,而王老汉夫妇又不能每天都在这个时段到胡同口去接她。思来想去,土老汉决定自己掏钱在胡同口安装一个路灯,这样他们的女儿不用害怕了。不过,在王老汉家的宝贝女儿不用再担惊受怕的同时,所有住在这个胡同里的人也都跟着受益了。灯光是不可分割的,在王同学享用的同时并不妨碍其他人的享用,但其他人并没冇为此“付费”,因而土老汉安装路灯的行为不仅影响了他女儿的福利状态,这种影响也外溢到胡同里的所有住户,这就是所谓的外部性问题,并11其赋值是正的。在对外部性概念有了一个直觉认识之
5、后,现在开始对林地的正外部性问题进行学理探讨。如下图所示,横轴代表林地提供的效益数量,纵轴代表相应的价格。其中,SS=MSC是林地建设活动(广义)的社会供给曲线,dd=MPB是该活动的个人需求曲线(即实际需求曲线),DD=MSB是该活动的社会需求曲线,由于正外部效应的存在,现实的需求是E],但对于社会而言,最佳的需求应为E。,由此就产生了曲线DD=MSB和dd=MPBZ间的缺II,该活动的供给可能会出现短缺的情况,导致无法提供对整个社会而言最优的数量。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这-•缺口也代表着社会整体本应补偿给林地所有者或经营
6、者,但在事实上通常没有补偿的正外部性效益产出。出于林地正外部效应的存在,尽管林地所冇者或经营者在管理林地的过程可能收获了一定数量的收益,如苹果、梨、杏、桃、椰子、李子等林木果实,以及各种烧材、根雕、桌椅家具、烤炭等林木本身利用。然而,林地在产出上述经济效益的同时,它同时还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吸收PM2.5、释放氧气、杀灭病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等。这些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政治效益和文化效益等加起來事实上远远超过了单纯的经济价值。但到目前为止,诸如生态税之类的森林正外部性补偿机制却迟迟未能出台。换句话说,几乎没
7、冇什么人为林地所具有的正外部性效益向林地所有者或经营者“付费”。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总结出林地外部性概念,它的核心之处就在于,林地被征收人的所拥有的林地不仅可为权属人带來各种经济收益,同时它也为该林地所涉及的其他人群带來各种收益,主要是生态收益。正是在这一点上,它与那些几乎只涉及被征收人自身利益的其他房地产征收问题区别开來。尽管如此,一些与林业相关的法律已经开始注意到这个问题,并做出了相关规定。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中,规定“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经营者,冇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权利虽然它的补
8、偿资格主体范围仍比较狭窄,但无疑己在正确的道路上边出了第一步,成为维护林地所有者或经营者权益的法律利器。由于林地征收法律问题小存在所谓的“外部性”问题,这就为理解林地征收法律问题的实质,以及探索林地征收法律争议解决机制提出了新的课题,并为参与此类法律博弈的被征收人及其代理律师一方昭示了新的解决思路。也就是说,充分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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