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指导

《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指导

ID:46846832

大小:121.50 KB

页数:23页

时间:2019-11-28

《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指导_第1页
《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指导_第2页
《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指导_第3页
《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指导_第4页
《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指导_第5页
资源描述:

《《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指导》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指导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刑事诉讼:在我国,刑事诉讼是指公检法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查证、核实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菲,是否应当受到刑罚处罚以及应当受到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2、刑事诉讼法:国家制定的调整公检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所必须遵导的法律规范。3、冋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4、被害人:人身财产以及其他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5、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

2、责任的人。6、送达:公安司法机关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手续,将诉讼文件送交诉讼参与人以及有关单位的活动。7、犯罪嫌疑人:在立案侦查和审查阶段屮,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8、被告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或自诉人止式向'市判机关提起诉讼,要求'市'判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9、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10、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爭诉讼中,依法针对控方面的指控,根据事实和法律,从实体上和程序上,捉出有利丁被指控人的证据和意见,论证控方的指

3、控不能成立,维护被指控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免受不公正对待和处理的一系列诉讼行为的总合。11、立案管辖:立案管辖,乂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12、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13、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14、诉讼证据:公检法、当事人等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15、证据力:是指证据依

4、法能够成为法律上的证据的资格和条件。16、证明力:,又称证据的证明能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亦即证据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采性。17、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18、书证:就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的事实的书而文件和其他物品。19、原始证据: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20、视听资料: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止经案件情况的资料。21、直接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爭实的证据。22、诉讼证明:诉讼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运川已知的证据和事实來认定案件事实的活动。23、证明对彖:是指

5、司法人员和诉讼当事人及其律师在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24、证明责任: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收集或者提供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应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25、强制措施:公检法机关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人身口由的各种方法和描就。26、拘传: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27、取保候审: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

6、出具保证卩,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28、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依法对其人身自由加以限制并对其实行监督的一种强制方法。29、拘留:是指公女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査过程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30、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将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31、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

7、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32、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杳证、核实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是否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以及应当受到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33、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小,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34、侦查实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