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6827567
大小:70.51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11-28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习指导——填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1、行政关系的(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2、行政法的调节对象是(行政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监督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3、在行政法律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4、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具有(不对等)性。5、行政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6、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由(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或(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构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7、行政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大类。8、行政法的法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
2、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关法律解释)以及(国际条例)。9、根据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不同,行政法可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根据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不同,行政法分为(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根据行政法的作用不同,行政法可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及(行政监督法)。10、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额,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行为的基本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1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和(自身的特殊性)的特点。12、行政合法行原则主要解决
3、(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而行政合理性原则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13、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14、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来行使。15、行政职权依其来源一般分为(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16、行政职权具有(强制性)、(不可处分性)和(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三个基本特征。17、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同时履行(行政职责)。18、国家行政机关又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19、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所辖区域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
4、关);按照工作权限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权限机关)和(专门权限机关)。20、我国行政机关应当遵循适当需要、(精简)、(高效率)和依法设置等原则进行设置和调整。21、我国行政机关分为(中央政府国务院)、(省级政府)、(县级政府)、(乡级政府)四个层次。22、行政机关的主体主要有(首长制)和(委员会制)、(层次制)和(职能制)、(集权制)和(分权制)等几种形式。23、能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等
5、。24、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享有管理全国的(行政事务)的职权。25、行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26、我国的政府派出机关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27、地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28、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29、公务员具有(公民)和(国家公务员)双重身份。30、行政职务关系是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31、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主要有(选任)、(委任)、(调任)和(聘
6、任)四种方式。32、公务员被降职时引起行政职务关系的(变更)。33、行政授权是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34、行政职权引起(职权)和(职责)的同时转移。故行政授权又被称作行政职权的转移。35、被授权组织包括三类,即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36、被授权组织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37、行政委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38、被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此,其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机关)承担。39、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其权
7、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40、以是否为一定的组织为标准,行政相对方可以分为(个人相对方)与(组织相对方)。41、以其与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的关系为标准,行政相对方可以分为(相接相对方)与(间接相对方)。42、以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影响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行政相对方可以分为(抽象相对方)与(具体向对方)。43、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44、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45、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
8、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员及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