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生产守则运动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生产守则运动

ID:46826442

大小:50.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11-28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生产守则运动_第1页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生产守则运动_第2页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生产守则运动_第3页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生产守则运动_第4页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生产守则运动_第5页
资源描述: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生产守则运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生产守则运动*余晓敏内容提要:生产守则运动兴起于本世纪90年代的西方发达国家,它是一场要求跨国公司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担负其社会责任的网络化社会运动,它的主要关注点是环境保护和劳工基本权利的维护。在该文中,作者结合70年代以来的经济全球化背景,探讨了劳工权利维护的方式由三方格局下的集体谈判向生产守则运动(codeofconduct)过渡的历史必然性。同时结合公司社会责任运动(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回顾了生产守则运动的历史发展,并以不同参与主体为线索对生产守则运动进行了类型划分和内容介绍。最

2、后作者从内容合理性和实施有效性两个方面展示了生产守则运动面临的质疑与挑战。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预言不同,本世纪70年代以来的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繁荣”。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急剧增加以及发展中国家GNP迅速攀升的同时,人们看到了另一幅始料不及的图景:为提高全球竞争力,发达国家争相降低税率、消减社会福利,国内失业率居高不下的同时工人平均工资却呈下降趋势;发展中国家背负着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强国梦而被迫以廉价劳动力为优势参与国际竞争;一些发展中国家政府为吸引外资而竞相压低工人工资,同时为向外商承诺安全的投资环境而压制工会与工人运动;出口加工区

3、(EPZ)的血汗工厂(sweatshop)中践踏工人基本劳权的惨剧时有发生。以市场竞争为中心的经济全球化的非人格化(impersonality)负面影响在劳工问题上表现的越来越明显。在对经济全球化的消极后果进行全面反思的过程中,人们面临着一个全新的挑战,即如何在促进经济增长与繁荣的同时维护世界劳动力市场上普通工人的基本人权与劳权。本文将要讨论的生产守则(codeofconduct)运动就是全球化背景下一种维护劳工基本权利的新形式。一、从集体谈判的三方格局到生产守则运动“生产守则”运动兴起于本世纪90年代的西方发达国家,它是一场要求跨国公司在参与市

4、场竞争的过程中担负社会责任的社会维权运动。它的主要关注点是环境保护与劳权维护。本文重点讨论与劳权维护有关的生产守则运动。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生产守则运动的参与主体变得极为广泛,包括跨国公司、消费者、NGO、工会及工会联盟、雇主联盟、环保运动者、人权行动主义者、新闻记者、学术界以及致力于人权与劳权事业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和国际劳工组织(ILO)。由于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和复杂性,至今对生产守则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甚至其名称也是多种多样的。[1]尽管如此,明确生产守则的基本内涵还是很有必要的。简而言之,与劳权相关的生产守则是指一套建立在国际劳工组织的核心条

5、约基础上的,旨在保护劳工自由结社、集体谈判、免于强制劳动、获得平等报酬并在工作中不受歧视等基本权利的一套跨国公司行为规范,它以消费者运动为动力源,由消费者直接以大型跨国公司为目标对象,倡议跨国公司自觉地承担改善全球劳工状况的社会责任。生产守则的兴起并非横空出世,它与本世纪70年代之前一直居于主导地位的传统劳权维护模式,即三方格局下的集体谈判并非是绝然分离的。在此我们将讨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集体谈判的三方格局转化为生产守则运动的历史必然性。集体谈判(collectivebargain)是工业化国家处理产业关系(industrialrelations

6、)[2]解决劳资冲突的主要方式。所谓集体谈判是指,代表雇主和工人不同利益的各方旨在就工资和工作条件(比如工作时间、带薪休假、工作安全)达成协议而进行的各种磋商。集体谈判包括多种层次,如企业层次、行业层次、国家层次。通常由工会代表工人作为谈判的一方,而由雇主联盟代表雇主作为谈判另一方。谈判结果构成集体协议。在多数国家集体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劳资双方各自下属的工会与雇主都有约束力,而只有少数国家如英国的集体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纯属“君子协定”。在西欧等工业化国家也存在着三方协商,即在政府、中央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之间进行谈判,它不仅用于解决劳资双方谈判

7、中的所有问题,而且能为讨论和商议提供政府在诸如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结构调整和税收等广泛的经济和劳动问题上的方针政策。这种谈判常常由政府发动,其主要目的是在工资、工作条件等范围内施加政策影响,以保证谈判协议与政府设计的全国经济利益的要求相一致。当然在劳方、资方、政府共同参与的三方格局中,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创造一种自由民主的谈判体系,如组织谈判监督机构、制定谈判程序、确立集体谈判的法律地位等。同时政府承担维护基本社会公正的角色,如规定对所有工人都适用的基本保障和禁止在集体协议中订立违反国家政策的条款。同时这种集体谈判与国家立法相得益彰。通常是由立法规

8、定一个适用所有工人的最终标准,而后的集体谈判在这一标准上进行。同时集体谈判的结果也会在更高层次上促进立法改革(高亚男,1996)。二战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