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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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的十九大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分别从党内监督角度、纪检机关监督执纪的角度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了规定。充分说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的事,而是全党的共同任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依据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划分的。第一种“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的是“防致病”理念;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强调的是“正歪树”理念;第-: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的是“治病树”理念;第

2、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强调的是“拔烂树”理念。“四种形态”所对应问题性质逐步加重,所涉范围却逐步减少,真止体现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禁微则易,救末者难”。**省**区纪工委成立课题组通过实地调研走访部门、街道、村居、结合执纪审查和巡察工作情况,深入了解**区在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方面的基本情况。一、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要做法20**年至20**年一季度**区纪工委共查办党内问责案件**件,问责党组织**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人,处分*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人,一至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

3、,结构特征呈正向变化。(一)构建监督体系,打牢“四种形态”工作基础。党工委大力支持纪工委落实“三转”,将审计职能分离出去,并从人员、经费、办公条件改善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强化了党内监督力量。党工委制定了《**省**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践行“四种形态”实施意见(试行)》,基本建立了党工委主导、纪工委监督、有关部门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纪工委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内部设立信访室,增加*个纪检监察室,理顺执纪监督工作流程,为运用好“四种形态”打下坚实组织基础。(二)注重抓早抓小,紧紧扭住“常态”不放。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做到“五必谈”,BP:提拔调整必谈、群众

4、有反映必谈、发现有苗头性问题必谈、“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必谈、受纪律处分必谈。畅通“信、访、网、电”立体渠道,举报信由信访室统一管理、挂账销号、分流督办,防止“体外循环”。每周召开线索分析排查会,完善内部审批程序,所有问题线索均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方式分类处置,防止问题线索失管失控。20**年以来,累计实施廉政谈话、警示谈话、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提醒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置**人(次)。(三)坚持挺纪在前,正确把握“大多数”。在适用情形方面,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收敛、不收手的,因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

5、不良影响负有领导责任的等情形纳入“第二种形态”来处置。在党纪轻处分方面,把“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理念贯穿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的整个过程,充分体现纪律特点,防止经初核后立案审查以组织措施代替党纪轻处分。20**年以来,立案审查**件,其中对**人给予了党政纪轻处分。(四)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处“少数”和“极少数”。将“三项重点工作”和违反“六大纪律”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对于“少数”“极少数”严重违纪人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整治“微腐败”,坚决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释放反腐败力度不减

6、的强烈信号。20**年以来,**人因严重违纪或违法被给了党政纪重处分,其中**人是司法机关判处实刑后移送纪工委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四种形态”的理解存在误区。从领导干部看,有的认为**区是经济建设主战场,中心工作是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管得太严了不利于工作开展。有的以招商引资为由公款送礼、违规招待。有的负责同志搞“一团和气”,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被问责人员看,有的对践行“第一种形态”存有怨言,认为受到“诫勉谈话”等组织措施处理后,对年内不能提拔、不能评先树优、取消精神文明奖

7、等不理解,认识不到这是组织对其本人政治上的关心爱护。(二)制度机制不健全,“四种形态”运用缺乏操作依据利实施保障。**区体制机制改革后,尚未制定适合体制机制发展的政务处分办法,对于非公务员、非事业身份人员的政务处分办法不明确。对于落实“四种形态”,如何正确运用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缺乏具体的实施标准,并且“四种形态”之间的相互转换也缺乏操作性强的具体办法。监察体制改革后,**区纪工委目前没有监察权限,不就对职务违法犯罪的行为的调查权限,在践行“四种形态”方面存在障碍,体现不出第四种形态的威慑力,对深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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