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法律基础(二)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二)

ID:46775336

大小:63.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11-27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二)_第1页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二)_第2页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二)_第3页
资源描述: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理财规划法律基础(二)1掌握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持点个人独资企业,也称个人业主制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口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冇,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往往规模较小,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最基础的企业形态。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特征:①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这是独资企业在投资主体上与合伙和公司的区別所在。②企业的建立•解散程序简单,仅需向工商部门登记即可。③经营管理灵活自由。④无须双重课税,个人独资企业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⑤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⑥企业生存缺乏可靠性,完全取决于业主个人的得

2、失安危,企业寿命冇限。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特点如下:①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②合伙企业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③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掌握公司治理结构基本知识公司治理结构或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公司制金业小一-系列连接并规范股东(人)会、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相互权利和利益关系的组织制度安排。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其基木构成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股东(

3、人)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一切最重大事务具有最后的决定权,其权力由股东或股东委托人直接行使;董事会是股东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的常设权力机构.它依据股东会或股东人会的决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总经理或经理层则执行董事会的决定,对公司FI常经营进行领导和决策;而监事会则代表股东和员工对公司活动实行监恢这些领导层级Z间的职权是分明的,同时又是相互制衡的,它们H上而下层层授权,H下而上又层层负责,每一层的职权都是有限的,又是受制约的。特别是监事或监事会的设置,使公司主要的核心领导层即董事和经理的行为受到很人的约束,以防止其损害国家、社会和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3.熟悉三种企业的设立、运作

4、、财务与分配以及解散清算的具体过程(1)独资企业设立独资企业通常耍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①投资人及企业住所。②有合法的企业名称。③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④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⑤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对其合法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一般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以投资人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由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以投资人的家庭财产出资设立的,山投资人的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对以采取两种形式管理企业事务:一种方式是投资人口行管理企业事务,即由投资人本人直接经营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

5、事务:另一种方式是委托或者聘川其他具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独资企业因出现某些法律事由而导致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有下列情形Z—时应当解散个人独资企业:①投资人决定解散。②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③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是处理解散企业未了结的法律关系的程序。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可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中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按下列顺序清偿: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所欠税款;③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6、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了以清偿。个人独资金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耒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继续承担清偿责任。(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是:①有不少于2人的合伙人,并且都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有合伙协议。③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④有合伙金业的名称。⑤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合伙企业财产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具体表现为:①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屮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讣的权利。作为合伙人以

7、外的人依法受讣合伙财产份额后,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新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Z间可以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但应通知其他合伙人。③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的,须经过英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出质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④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依法退伙等法律有特別规定的外,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