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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测谎在民事诉讼中的运用作者:李军熊学庆发布时间:2011-10-2009:46:14论文提要:测谎因其科学作用而被运用于民事诉讼,具体冇审查、判断证据的参考和证据两种方式。作为前者运用于民事诉讼,测谎具有合法性和必耍性,遵循以当事人同意为前提,以证据均势为可能情形,以认证理由为表现形式的规则。作为后者运用于民事诉讼,测谎具有证据资格,属于鉴定结论,除应遵循民事证据和罄定结论的一般规则外,还应遵循有限采用规则、间接证据规则和谨慎使用规则。一、测谎及其运用于民事诉讼的实践(一)测谎的概念及科学原理测
2、谎是心理测试检杳的俗称,是指专门技术人员按照一定规则,运用测试仪器设备记录被检测对彖在回答预先设置的问题过程中某些生理参数的变化,并从这些参量变化中分析岀被检测对彖是否说谎的活动。所用仪器设备相应俗称“测谎仪”或“测谎器”,可分为多参量心理测试仪、语言分析仪、脑电波测谎仪等不同类型。测谎技术是以心理学、生理学、电子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为基础的。其科学原理的核心在于“心理刺激与生理反应的对应伴生关系”,即只要有某和心理刺激,就会有相应的牛理反应出现。实验和经验都可以证明,人在故懣提供谎言时的心理活动会导
3、致一定的生理反应,并表现为一定的生理征象和生理参数的变化。例如,呼吸速度与容量的异帘、共至出现屏气;心跳加快、血压升高:体温微升、面红耳赤、前额和手掌等部位的汗液排泄増加;胃收缩、唾液分泌减少、口舌干燥;瞳孔放大、目光异常;肌肉微颤、声音颤抖、手指颤抖、脸部肌肉抽搐等。根据测试仪器显示或记载的、被检测对彖的生理征彖或生理参数的变化,专门技术人员可就被检测对彖是否说谎作出科学判断。测谎的准确性首先取决于说谎与所测生理征象或生理参数变化的对应伴生关系是否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其中,特定性是判断说谎与否的质
4、的标准,具有决定性作用。稳定性则是对说谎的量的描述,当其达到一定程度也能判断是否说说。这是测漩准确性的理论保证。其次是测试所用仪器设备的椿确性。通过仪器设备测得的生理征彖或生理参数的变化是判断说谎与否的事实基础。先进的仪器设备能够精确发现被检测对彖对答问题时的生理征彖或生理参数的变化,并同时加以记录,为判断说谎与否提供详尽准确的事实依据。这是测谎准确性的物质保证。最后是测试人员的专业索质。专业的测试人员不仅能够止确操作仪器设备,还能设计制定多种各有针对性的测谎问题编排程序和方法,如准绳问题测试法、问
5、题交叉测试法、真假比对测试法、缄默测试法等,判定被检测对彖是否具备受测条件,排除疾病等因素对测试的干扰,从而最大限度确保测试的冇效性。这是测谎准确性的技术保证。虽然科学实验发现人的呼吸、脉搏、血压、皮肤电阻等与说谎有较为稳定的联系,且受人的植物神经控制,非人的主观意志所能改变,并将它们作为测试依据,但至今尚未发现明确的“说谎特征",即与说谎具有特定稳定对应伴生关系的生理征象或生理参数变化。不过,科学原理加上先进的仪器设备和专业的测试人员,依据多种特征的组合,同样能够保证测谎的高那确率。美国测谎协会通
6、过调查表明,测试准确率在87%至96%Z间。测谎的准确率越髙,可靠性越强,其运用丁•民事诉讼的价值越人。(二)测谎运用于民事诉讼的实践测谎因其特有的功能而主要应用于司法实践,并为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而不断发展完善。最先在词法实践中利用科学证据识别谎言的人是19世纪意人利著名的犯菲学家龙勃罗梭。他根据被测试者的脉搏变化情况來识別谎言,并用它认定罪犯。测谎自20世纪20年代由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伯克利警察局首次用于刑事侦查开始,伴随技术进步和方法完善,其科学性及使用价值口益被人们所认识,并逐渐为人多数国家司法
7、实践所接受和运用,其应用领域亦由授初的犯罪侦杳逐渐扩大至民事纠纷的调查、机关企业的雇前审査、重耍保密部门和岗位的人员审查等。我国于80年代开始引进和研究测谎仪,并逐步将测谎运用于刑事侦査和刑事审判中。1991.年,我国自行研制出第一台测谎仪,即PG・1型心理测试仪。截止目前,我国已在20多个省、市、H治区的司法机关配置了各种型号的心理测试仪100多台,总计办案达1000余起。测谎在我国同样是首先并卞要运用于刑事司法实践。近年來,我国不少法院将测谎运用于民事诉讼,并收到良效。如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成功
8、地把测谎运用于经济和民事等各类案件的审判活动Z中。据统计,1994年以來,沈阳屮级法院已接受全国各地司法机关的委托测谎500多例,冇效率和准确率均达到90%以上,其中对经济、民事案件的证人、当事人测试占50%,测试结果作为支持性证据使用,效果甚佳。测谎运用于尺事诉讼,究其原因主要冇两个方面。一是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尺事审判方式改革前,我国民事审判实践存在“巫客观事实、轻法律事实”的倾向。随着诉讼模式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变,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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