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附录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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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行政法院裁判書-行政類【裁判字號】88,判,4110【裁判日期】881216【裁判案由】新型專利異議【裁判全文】行政原法院判決八十八年度判字第四一一。號告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被■表人甲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承受原經濟部中央標準局業務)右當事人間因新型專利異議事件,原告不服行政院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二十六口台八七訴字第四二。一一號再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判決如左:主文原告之訴駁回。事實緣關係人台灣龍傑股份有限公司於八十四年七月-17口以「記憶卡固定器之退卡機構」向原經濟部中央標準局申請新型專利,列創作人爲洪坤銘、陳遠華,經該局編

2、爲第00000000號審查,准予專利。公告期間,原告以本案申請時,創作人洪坤銘任職於其公司,口負資記憶卡連接器之設計製造工作,其應爲本案之專利申請權人,洪坤銘擅自將本案之專利申請權讓予關係人之行爲,應屬無效;本案有違專利法第五條之規定,請更正其爲本案之專利申請權人及專利權人云云,檢具洪坤銘向原告申請留職停薪一年、並記載最後工作口爲八十三年八月十五口之銓敘人員辭(離)職申請書(八)(以下稱引證一)、八十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塡報、洪坤銘之人員調動申請單(以下稱引證二)、由洪坤銘於八十三年七月五口審核簽名之PCMCIA模治具工作執行單(以下稱弓「證三)

3、、原告於八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口發布修訂「智慧財產權獎勵辦法」之連絡單(以下稱引證四)、原告與洪坤銘君於七十九年一月二十四口簽訂之智慧財產權暨管業秘密契約書(以下稱引證五)等影本,對之提起異議。案經該局審查,爲「本案異議不成立」之審定,發給(八六)台專(判)。四。二。字第一三三九五八號專利異議審定書。原告不服,提起訴願、再訴願,經遭駁回,遂提起本件行政訴訟。茲摘敘兩造訴辯意旨於次:原告起訴意旨略謂:一、按專利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稱專利申請權人,除本法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係指發明人、創作人或其受讓人或繼承人。」申言之,對專利申請權人及專利

4、權人之認定,除考量專利法和關規定(專利法第七條及第八條,下共稱僱傭關係)外,更應考量僱傭關係以外之其他契約約定,而此等一倂審究「僱傭關係」及「其他契約約定」之原則,乃著眼「僱傭關係」僅係多重法律關係中之一種約定,其效力並未否定或優先於其他既存之任何契約之約定。因此,認定專利權歸屬應優先適用何契約,端視約定在前之契約之約定內容。職故,論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之歸屬'自應詳究僱傭關係以外之其他契約約定'不得單憑嗣後僱傭關係即輕率論斷。二、「專利申請權」係屬財產權,自得以契約約定權屬相關事項,原處分、訴願決定、再訴願決定未據以審究洪君與原告間以契約關

5、係,其處分、決定顯有違誤:「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均屬財產法上之權利,可爲讓與及繼承之客體,因此發明人或創作人可以透過契約約定,於發明完成之前或之後,就權屬相關事項予以明定。本案「智慧財產權暨營業秘密契約書」係爲兼顧專利法及營業秘密法之規定,對本屬雇用人之無形資產採取適當的保護及釐清法律未有明文規定之處,並無違公序良俗或顯失公平之處,故權責機關於認定「專利權屬」之際,應依契約書第四條第四款「爲確定各該智慧財產權的權利歸屬,乙方(即洪君)應將其自離職H起二年內所創作且與其在鴻海公司任職的職務或管業秘密有關的智慧財產權,以書面完整的向鴻海公司揭露:

6、口未獲鴻海公司書面同意時,乙方就各該智慧財產權不得提出任何專利、商標及苦作權申請或註册。如乙方不能證明各該智慧財產權係在離職後創作時,則推定係在鴻海公司受雇期間所創作。鴻海公司行使此項不得逾越法律保護其智慧財產權之必要程度。」之約定,資由創作人負舉證之資,證明系爭案係在離職後之創作,原處分未審及此,率爾以「本案之創作人在申請本案時已非任職於鴻海公司,•••故洪君與鴻海公司兩者之間並無僱傭關係存在,本件異議附件二、三、四、五、六(即引證一至五)不足以證明本案爲僱傭關係存續中完成之新型」、「異議附件六契約書內容所定離職後對智慧財產權歸屬之認定是否

7、有效,則非本案所得論究:宜根據專利法第十條之規定檢具其他法令取得之調節、仲裁或判決文件申請變更權利人名義。」遽以論斷,而爲異議不成立之處分。顯見,原處分針對原告所主張之專利法第五條該等契約約定關係,不但未予審究,卻轉而以專利法第七條、第八條之僱僻關係及第十條之僱傭關係權利歸屬問題作審查論結,顯已罔顧系爭事實及法律關係,其處分顯有違誤。而訴願決定、再訴願決定遽以維持,顯有違法。三、原處分、訴願決定、再訴願決定就專利法所未明文規定之法律關係及專利法第五條、第七條規定之立法意旨漏未審酌:揆諸專利法第五條及第七條第一項立法意旨,將僱僻關係下之職務發明

8、,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原則上歸屬於雇主,其原因在於僱傭關係下從事工作者,受雇人對雇主之依從性較高,包括接受雇主之長期培訓、提供資訊、指示從事工作,以及仰賴雇主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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