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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7
《无锡市司法行政重大事件应急预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无锡市司法行政系统重大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应对司法行政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精神,制定本预案。第二条出现紧急情况时,司法行政各部门应切实承担起责任,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稳定工作。并立即将情况报告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本预案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司法行政各部门要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工作:(一)戒毒劳教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件;(二)国家司法考试中出现的重大事件;(三)法律服务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四)人民调解工作中
2、出现的重大事件;(五)社区矫正和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六)其它涉及司法行政的重大事件。第二章应急机构和职责第四条成立无锡市司法局重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第五条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局政治部。局政治部主任兼任应急办主任。第六条应急领导小组职责(一)判断紧急状态,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行动。(二)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报告事态变化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第七条应急办职责(一)掌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向领导小组提出应急行动意见。(二)按照领导小组指示,召集联络成员并开展应急协调工作。
3、(三)综合有关情况,草拟有关文件。(四)核定实施预案各项费用开支。(五)完成市政府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处室职责(一)劳教管理处负责收集掌握戒毒劳教有关信息,及时向局应急办提出预警意见,协助应急办实施戒毒劳教工作中出现的应急事件。(二)司法考试处负责收集掌握司法考试有关信息,及时向局应急办提出预警意见,协助应急办实施司法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应急事件。(三)基层工作处、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法律援助处负责收集掌握法律服务领域有关信息,及时向局应急办提出预警意见,协助应急办实施法律服务领域出现的应急事件。(四)基层工作处负责收集掌握人民调解和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局
4、应急办提出预警意见;协助应急办实施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应急事件。(五)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处负责收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和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局应急办提出预警意见;协助应急办实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出现的应急事件。(六)计财装备处负责实施应急所需经费、用车等后勤服务,并保障及时到位。(七)监察室、政治部负责加强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应急动态,依法查处应急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第九条县、自治县、区(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和指挥辖区内的应急工作,制定和实施应急措施。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任务。第三章应急准备第十条建立工作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网络
5、系统。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预测,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局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向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发出预警信号。第四章应急措施第十一条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出现不同程度的紧急状况,相应采取不同范围、不同力度的应急措施。第十二条当出现紧张状态时,应立即组织干警开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并及时引导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同时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应急事件。第五章应急响应第十三条局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一)应急办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掌握有关情况,提出采取应急措施的意见,及时向局长报告。(-)出现
6、紧急情况,应急办全天24小时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派员深入调查,掌握实时动态。(三)接到各地的紧急报告和求援,应立即作出准确的判断,并迅速部署应急行动。(四)及时向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政府通报情况。(五)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第六章事后处理第十四条应急办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实施应急预案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第十五条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处室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一)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二)对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三)有其他突出贡献的。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
7、通报批评;违反国家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局应急办要求实施应急措號的。(二)违抗局应急领导小组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三)贪污、挪用、盗窃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四)有特定责任的工作人员在应急期内不坚守岗位,玩忽职守的。(五)对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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