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 经济适用住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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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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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经济适用住房篇目次1总则………………………………………………………12术语………………………………………………………23总平面设计………………………………………………44住宅设计…………………………………………………64.1设计原则………………………………………………64.2单体设计………………………………………………74.3套型设计………………………………………………64.4技术经济指标计算……………………………………245室内环境与装修…………………………………………26条文说明…………………………………………………281总则1.0.1为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的

2、设计要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依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和改造的经济适用住房,即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及租金标准,面向本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用于中心城区旧区改造的就近动迁安置房参照执行。1.0.3总平面设计应符合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定,并与所在区域周边环境相协调。1.0.4住宅设计应按照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要求,积极推广应用适用、安全、经济、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积极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确保工程质量。1.0.5住宅设计应贯彻以

3、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1.0.6住宅设计应有利于促进住宅产业化的发展。1.0.7经济适用住房应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具备基本的入住条件。1.0.8本《导则》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及技术规程等的强制性要求。12术语2.0.1住宅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2.0.2套型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2.0.3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2.0.4卧室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2.0.5起居室(厅)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2.0.6厨房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2.0.7卫生间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

4、间。2.0.8阳台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2.0.9过道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2.0.10走廊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22.0.11壁柜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2.0.12使用面积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2.0.13标准层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2.0.14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15室内净高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16单元式住宅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或楼梯与电梯的住宅。2.0.17塔式住宅以共用楼梯或楼梯与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宅

5、,且每套进户门至楼梯间门或前室门的距离不超过10m的住宅。2.0.18通廊式住宅以共用楼梯或楼梯与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住宅,且至少有一套住宅的进户门至楼梯间门或前室门的距离超过10m的住宅。33总平面设计3.0.1项目选址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尽可能位于交通便捷地区,并应在地区交通规划制定和实施中优先保证公共交通设施的配套完善。做到合理规划,同步建设,确保居民出行方便。3.0.2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应符合批准的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0.3绿地率应符合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该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有关规定。中心城区内的绿地率不得低于20%,中心城区外的不得低于25%。集中绿

6、地率不作为限定性指标,但应确保社区公共绿地按规定建设。3.0.4室外环境设计应注意适用、经济、美观、耐久。不应单独设置采用自来水源的人工水景观,并尽量减少地面及景观的硬质铺装材料。3.0.5绿化设计应选取适宜当地气候和土质条件,生命力强,维护成本低的乔木、灌木和花草,兼顾观赏性和实用性。3.0.6日照标准原则上执行本市《住宅设计标准》规定,受地块限制,无法满足上述规定要求时,高层少量套型日照标准可适当降低,但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有效日照不少于1h,房源用于租赁。3.0.7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应按以下标准配置。机动车停车位:中心城区以外不低于0.4辆/户、中心城区以内不低

7、于0.3辆/户。非机动车停车位不低于1.2辆/户。停车位的配置应与住宅同步建设。倡导因地制宜设置地面非封闭式多层停车库、机械停车库或架空平台,以及利用周边综合设施设置的公共停车场(库)。3.0.8中心城区以外的居住小区公建配套设施按照本市《城市居住地区4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配置。中心城区以内的可以结合周边配套条件,利用已有设施。3.0.9居住小区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垃圾收集点及分类收集设施。3.0.10居住小区的道路及单体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公共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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