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指导地位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指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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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指导地位摘要: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的辨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论述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历史地位及对人类社会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同时,马克思、恩格斯从现实的物质生活关系中的个人出发,揭示了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和法律的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本文梳理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的意识形态学说内容,结合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意识形态,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中居于指导地位。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德意志意识形态;法哲学;指导地位《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是马克思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在这本著作中,马克思对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第一次作了全面而系统的阐发,其中蕴涵着

2、十分丰富的价值论思想,全面把握《形态》价值思想,对于推动当代价值论的深入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真正揭开了历史之谜和全面阐述了唯物史观《形态》的最重大的历史意义,在于它第一次全面地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揭开了历史之谜,实现了马克思的第一个伟大发现。首先,是在先前所达到的认识基础上形成了生产关系这一科学概念。马克思直接对物质生产活动的基本内容以及各种社会关系在历史上的发生、发展进行了考察。他不仅论述了生产关系存在的客观必然性,还通过对交往、交往关系、交往形式和所有制形式的分析,揭示出了这些关系之间的内在联系。马克思指出:”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

3、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阶段还根据个人与劳动的材料、工具和产品的关系决定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这就清楚表明,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同劳动材料和工具等生产资料的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产品分配关系,共同决定了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其次,马克思依据他和恩格斯发现的历史辩证法,深刻地揭示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这一社会历史的最根本规律。马克思指出:交往形式起初本是生产力发展的条件,后来却变成了它的桎梏,这样,在整个历史过程中,就构成了一个有联系的交往形式的序列。”交往形式的联系就在于:已经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用于更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类

4、型的新的交往形式所代替??由于这些条件在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上都是与同一时期的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所以它们的历史同时也就是发展着的、为各个新的一代所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由此可见,历史的本质,就是在生产力基础上进行的生产关系发展的过程。这是马克思在1845-1846年所获得的最宝贵的思想成果,同时也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思想核心。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理论基石法的本体概括之就是法的本源、本质及其发展变化,法律范畴是是任何流派的法学思想的核心所在。”法律是什么”是从古至今所有法学家一直探寻的一个问题。在这个探寻过程中呈现出的答案是丰富多

5、样的,但在马克思主义法学诞生之前,这些答案又都可归属于唯心主义的世界观立场之上一纵然是在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者和近代机械唯物主义者那里,法律仍是脱离了客观历史条件的主观设定。《形态》的主要批判对象青年黑格尔派在这个问题上同样陷于唯心主义的泥沼不能自拔。施蒂纳说:”只要还有统治意志而这种统治意志被视为和个人意志具有同等意义,国家就会一直存在下去。统治者的意志就是法律。”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从客观历史条件出发,科学地揭示了法律的本质,真正对法律的概念做了正确的规定。”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

6、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因此,马克思、恩格斯是真正从现实的生产方式和交往活动及其所构成的物质生活条件出发,挖掘出了法律的本质内涵。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形态》第一次系统地阐明了法律产生的社会物质基础、法律的阶级性(主观意志性)与社会性(客观物

7、质性)的统一、法律文化的继承、法律的历史发展规律等一系列最基本的法学原理,剖析了商品经济条件对私法制度的决定意义,为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大厦奠定了坚实的理论根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建国后,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我国的意识形态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一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的发展相适应。然而建国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选择了将工作重心放在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里,希望通过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斗争,提高人们的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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