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ID:46561114

大小:117.00 KB

页数:38页

时间:2019-11-25

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办法_第1页
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办法_第2页
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办法_第3页
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办法_第4页
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XX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笫一章理财对彖及理财条件3第二章理财额度及期限规定6第三章担保措施7第四章项口风险前期控制15第五章项目风险的中期控制18笫六章项目风险的后期管理21第七章理财项目风险预测23第八章理财项目风险预警机制24第九章理财项口分类管理28第十章客户信誉通报制度30笫十一章理财业务责任划分及奖罚31第十二章附则32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为规范和控制福建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罚)理财业务风险,促进理财业务的稳步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章理财对象及理财条件第一条公司理财业务支持的对象一、公司支

2、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拥有一定的技术水平。(二)、符合福建(泉州)本地经济发展战略、规定和政策导向。(三)、产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四)、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1、产品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解决了关键技术、关键工艺及关键零配件问题,已有科研样机,有明确的市场前景。2、产品处于屮试阶段的项口,应已完成产品的样品或样机的适用和鉴定,并己有合理的工艺路线以及有效的生产及市场经营计划;生产营销负责人和骨干队伍。3、产品处于规模化阶段的

3、项目,应是成熟的产品并已批量进入市场,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和商业信誉,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4、技贸、经贸型项目和加工项目,应冇与进货方、出货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二、公司重点支持的对象(一)、鼓励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重点支持具有口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关联度大、节能降耗、环保减排和岀口创汇的项目;(二)、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和效益前景好的各类科技型企业;(三)、支持市场销售旺盛,有大宗订货合同,缺少周转资金的项目。三、公司暂不支持的对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楚或有纠纷的项目

4、、单纯的基本建设项口、实施周期超过三年的项口、投资规模过大的项口以及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冃。第二条申请理财企业(以下简称客户)应具备的条件一、客户应具备的条件(一)、必须是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的经济实体。(二)、资产状况良好,,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和必要的营运资金、经营场所及设施。(三)、有必要的管理机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过去的两年中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的经济往来中,没有违反合同或约定的不良记录。(五)、拥有良好的产品销售网络或

5、经营服务渠道,具有与融资规模相匹配的销售或营业规模,拥有稳定的客户群和现金流。(六)、能向公司资金方提供抵押或质押、保证等担保措施。二、客户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不予受理理财中请:(一)、有银行贷款逾期未还。(二)、提供理财资产材料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三)、理财融资用于国家禁止或限制生产、经营和投资领域。(四)、超批准范围违法经营。(五)、资产负债率高于70%o(六)、在社会经济活动小信誉状况不良,或最近3年曾有不良经营和违法记录。(七)、涉及重大民事、经济纠纷,II没有最终认定结果。(八)、无按期还本付息能力或经营状况恶化H难以改善。(九

6、)、无担保措施或担保难以落实。(十)、主要领导人资信不可靠、经营管理能力低下或领导班子缺乏团队合作精神、群体素质并。(十一)、中请理财金额高于其净资产。(十二)、与公司有逾期债务关系尚未解除。(十三)、资金使用用途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第二章理财额度及期限规定第三条理财额度及期限一、为单个客户提供理财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客户有效净资产的70%,且不超过公司理财基金的10%。二、为单个客户或项目提供理财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三、在同一年度内,公司对同一个客户原则上只支持一个项目。第三章担保措施第四条屮请理财的客户应提供担保措施。公司可采用的担保措施有

7、:财产抵押、动产或权利质押、附条件的权利合同转让、客户股东或主要经营管理者个人财产连带保证、封闭监管帐户、第三方保证等。第五条公司根据项目金额大小及风险程度等实际情况,确定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担保措施。第六条公司设置担保措施时,抵(质)押物的价值(不包括增值部份),或其价值与其他担保措施的金额之和,应人于理财融资本息的总金额。第七条抵(质)押率的规定一、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二、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率(按楼价计算)不高丁50%;三、用可转让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40%;四、存单质押率不超过存单面额的60%;五、仓

8、单的质押率不超过其帐面价值的60%;六、股权、债券、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购入价计算)不高于50%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