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作时间管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彷亦础帖NYTEXcompositesco.,ltd.一11113忖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時間管理辦法文件編號:NTRB-101管制編號制定日期87/01/05版本:A▼TT標題工作時間管理辦法編號NTRB-101版本A制定部門管理部制定日期87/01/05頁次修訂頁修訂記錄修訂日期修訂章節修訂內容修定審查核准87/01/05全部頁次/修訂後頁版次:全數/A1概述:86/09/19制訂;重新發行89/12/31第二.四.五勞基法修訂工作時數:每兩週工作條時數八十四小時,公司現場人員及行政人員採公務人員行事曆休假,苴招休7天數
2、中招休冃份柏假.分發單位總經品保技術管理第一第二第一第三資材財會北區南區理室處部部生產部事業部業務部事業部處處業務部業務部份數管制編號910203040607080910111213正本文件管制中心標題工作時間管理辦法編號制定部門管理部頁版次A1頁次1/3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公司為建立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並配合公司作業流程,特訂定本辦法,凡公司正式錄用之員工,皆須遵循本辦法之規定,臨時工,清潔工,廚房人員及守衛人員則以當時契約之協定為原則。第二章工作時間第二條從業人員每日工作以八小時為原則,每日上班時間為上午八點〜十二點,下午一
3、點〜五點;台北營業處之上班時間為上午九點〜十二點,下午一點〜六點。第三條本公司加事現埸生產(含測試、品保、機保、儲運)工作人員及現場組長,每週上班六天,即每週工作四十八小時。超過時間應計加班。第四條非從事現場生產(行政、研發、行銷業務、助理)人員,每週上班五天半,即星期六下午不上班,超過時間應計加班。第五條本公司四職等(含)以上人員及外勤業務人員、外勤技術人員因工作性質特殊,均歸屬為責任制人員;責任制人員每週上班五天半,超過時間不計加班費。第三章遲到、早退、曠職第六條從業人員應遵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並按時打卡,因遲到、早退或曠
4、工等情事分別依下列規定處理之遲到:上班時間超過五分鐘(含)後到工者視為遲到;台北營業處之人員,其上時間超過上午九點五分(含)後到者視為遲到。早退:下班時間前五分鐘(含)下班者視為早退。曠職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到工者,均以曠職論。未經請假而於上班十五分鐘(含)後打卡到工者,以曠職半日論。▼TT標題工作時間管理辦法編號NTRB-101制定部門管理部頁版次A1頁次2/3第七條非責任制人員該期內(即每半個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者,計扣其該期之全勤獎金,若超過三次,每增加一次累計事假二小時。第八條責任制人員,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
5、三次,以事假半日論,若超過三次,每增加一次累計事假二小時。第四章打卡第九條員工除經、副理級(含)以上人員外,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公差或請假不在此限。第十條因公務需要,而未能於上、下班時間打卡者,應事先告知該單位課長級(含)以上主管,並於事後主動提出『出勤卡』,於二日內(假日順延)由該單位課長級(含)以上主管簽認完成,逾期未簽認者,不予認定為上班時間,且以曠職論。第十一條非公務需要,而未能於上、下班時間打卡者,須於次日中午前,在『出勤卡』上補填上、下班時間,並由該單位課長級(含)以上主管簽認,若無簽認,則該員當日以曠職論;而當
6、月累計三次者,以記遲到一次論,若超過三次,每增加一次累計遲到一次。第十二條主管簽認時若未註明是因【公務需要】,則以非公務需要之方式處理。第五章加班第十三條加班的分類,可分為三種:臨時加班、假日加班及緊急入廠加班其詳細說明請參照員工工作手冊第十四條加班時數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而責任制人員一律不計加班。第十五條加班津貼一、臨時加班,時數在兩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一。再超過部份,每小時加給三分之二。二、緊急入廠加班,其薪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並於事後補予適當的休息。標題工作時間管理辦法編號NTRB-101制定
7、部門管理部頁版次A1頁次3/3第十六條加班指派一、員工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應事先確實填寫「加班申請單」,並經單位主管核准。二、加班人員加班完成後,應於「加班申請單」署名,並呈主管核定後,送管理部核查及登錄。三、員工被指派加班時,不得藉故推談。第六章附則第十七條。本辦法經呈董事長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