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脑回收管理

废旧电脑回收管理

ID:46513391

大小:97.00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9-11-24

废旧电脑回收管理_第1页
废旧电脑回收管理_第2页
废旧电脑回收管理_第3页
废旧电脑回收管理_第4页
废旧电脑回收管理_第5页
资源描述:

《废旧电脑回收管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废旧电脑回收管理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制度一、编制目的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杜绝固定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包含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回收的废机器、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铁屑、石材,损毁的设备零部件等管理。三、废旧物资管理单位废旧物资统一由碎石厂集中回收存放管理,所有废旧物资安排一名保管员管理,要求登记存档,每月月底上报公司综合部。四、报废固定资产和废旧材料的处理。1、对已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设备报废的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处理的废旧设备,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统一码放管理。2、对回收的废旧材料实行集中处理,由保管人提出意见,公司审批同意

2、后再行处理。五、废旧物资的处理1.由保管员与副总经理核定需变卖的废旧物资,公司安排专人处理,对有再利用价值的废旧材料不得变卖处理。2•由保管员监督出卖合同、过磅称重的全过程。出卖合同和每次称重的过磅单由保管员保存一联以便和财务对帐。3.严格检查出门的废旧物资运输车辆,不得将除废旧材料以外的物资运送出厂。关于废旧物品回收业管理的暂行规定**市人民的政府关于废旧物品回收业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废旧物品回收业合法、llfl有序经营,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废旧物品回收业,是指经营生产生活

3、性废旧物资、书刊和磚金银及其制品(包括废液、废渣、废料)、珠宝.文物及经营信托寄卖的行业。第三条凡在我市经营废旧物品回收业的店、站、门市部(以下统称废旧物品回收业的经营网点)和流动经营废旧物品回收业的业户,都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从事废旧物品回收业的经营网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经营场所,且经营场所距离铁路线不少于20xx米;二、经营场所具有比较完善的安全防范设施,具备高度不低于2米的封闭式围墙和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储藏场所,储藏纸张等易燃品还应具有封闭式仓库;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必须依法经营。第五条从事废旧物品回收业的经营网点必须达到下列消防安全条件:经营、储藏场所必须

4、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U!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五、必须配备齐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并确保完好有废旧物品应分类堆放,堆场、堆垛、明火或散发明火地点相互之间应保持相应的防火距离。第六条经营废旧物品回收业,必须履行下列手续:一、申请经营废旧物品回收网点的单位和个人,由其行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出具证明,持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二、从事流动废旧物品回收业的人员,本地的常住人口应持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外地的暂住人口应持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

5、明和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暂住户口证明,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办理登记并制作胸卡,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证照齐全方可从业。从业时要配带胸卡并携带有关证、照。第七条经审批合格允许开业的废旧物品回收业网点和流动废旧物品回收人员,因故停业、歇业、转业或变更营业名称、经营项目和法人代表的,均须向原批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迁移经营地址的必须向有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其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继续营业,对不符合条件或拒不办理变更登记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营地点设在居民区内或影响环境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第八条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和从业人员要接

6、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第九条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和从业人员禁止经营下列物品及相关规定不许收购的物品:枪枝、弹、爆炸物、放射性物品、污染物、有毒害物等物品;内部和保密文件(定点收购部门除外);铁路、石油、电业、邮电、城市公共设施等专用器材和军用器材。第十条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出售单位的名称和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并如实进行登记。任何废旧物品回收业经营网点和经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收购报废机动车。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7、不得包庇犯罪,不得窝赃、销赃;必须按规定的收购范围、从事营业活动。第十二条废旧物品回收业从业人员发现经营对象有下列情况,要采取措施严密控制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一、所持证件系涂改、伪造和冒名顶替的;二、与通缉、通报的罪犯、犯罪嫌疑人相似的;出售的物品来源可疑或与通报的物品相似的;形迹可疑的;五、有关部门另外做出要求的。第十三条凡属收购公安机关查寻的赃物、罪证的,其违规收购物品或销售违规收购物品所得物款,一律由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