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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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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交字(2010)4号南城县交通局关于印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局属各站所股室:为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切实有效把“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圆满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制定了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工作汇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奖惩制度、领导干部法律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等8个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南城县交通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长效机
2、制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的普法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实现我县交通建设目标,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一、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普治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四次,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会议由全体成员参加,小组长主持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1、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文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2、总结交通系统上个季度的普治工作,对下季度的普法工作进行安排。3、听取下属单位开展普治工作的情况汇报。4、对交通系统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二、工作汇报制度局属各股室、下属单位每年向普治领导小组汇报普治工作情况四次,每季度汇报一次,汇报工作在
3、局普治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上进行。汇报的主要内容是:各单位在上个季度开展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对下个季度的工作打算。三、工作督查制度为保证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法、执法水平,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普治工作督查制度。督查的内容是:1、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2、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3、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
4、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4、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5、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一)奖励1、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干部职工或者股室,给予奖励。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2、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2)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3)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4)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5)同违
5、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1)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2)有其他突出功绩的。3、奖励方式:(1)由单位进行直接奖励即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其他待遇。(2)对于表现特别突出的,向上级申报请求给予嘉奖,并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其他待遇。4、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2)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3)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二)惩戒1、交通局干部职工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2)组织或
6、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4)拒绝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5)压制批评,打击报复;(6)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1)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2)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4)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13)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14)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1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
7、理由逾期不归;(16)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2、干部职工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3、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4、对干部职工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干部职工违纪的,由交通局向处分决定机关申报,并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该干部职工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该干部职工本人。该干部职工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该干部职工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出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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