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与健康的权利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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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习提问: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内容?要求?2、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3、公民如何忠实履行义务?4、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5、公民自觉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一、生命与健康的权利一、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想一想下列案例各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1、吴某在动物园门囗被保安强行搜身,带来极大的心理伤害.---人身自由权2、“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治死190余人,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生命健康权3、某摄影中心未经顾客同意,擅自将顾客照片剪成多块,供人们作为有奖拼图游戏用。---肖像权4

2、、某校初二学生叶某写作文时,用了邻居的真实姓名,虚构了邻居重男轻女、家庭不和的情节,被校刊选登,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姓名权、名誉权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含义: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则带来,死则带去)人格权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身权:亲权、配偶权、监护权。人身权首先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而公民的人身权是最基本的人权。身份权人格尊严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不穿制服拦截顾客,不亮证件要求搜身2010年3月6日晚9点左右,在香港中路家乐

3、福内,张先生被4名声称是超市保安的男子围住勒令掏包,保安怀疑他偷拿了超市物品。气愤的张先生不服,又被带到保安室呆了近半个小时,最后在强行搜身没有找到相关物品后才放行。案例呈现:提问:①商场怀疑顾客偷拿货品时,有无权利对顾客进行搜查?为什么?﹙结合课本25页﹚②这位顾客的什么权利受到侵害了?为何要保护这项权利?﹙结合课本25页﹚没有。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必须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公民的人身和住处进行搜查。除此之外,公民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和侵害。人身自由权。它是

4、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它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你对公民人身自由的理解议一议: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内容2、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作用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也就是说,无论谁、任何时候,都不可以搜查、拘禁公民。为了打击违法犯罪,更好的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搜查公民、剥夺或限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

5、人身自由。分辨真情告白:我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在我出生不到3个月的时候,妈妈嫌弃我是一个女孩,把我扔在了车站附近一个花坛里,在饥寒交迫中我渐渐失去了知觉……妈妈的做法侵害了她的什么权利?有何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案件追踪(1)、生命权: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利。凡致人死亡的非法行为均属侵害生命权的行为。(2)、健康权: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具有良好心理状

6、态的权利。包括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生命健康权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对于每个人来说,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权是的人格权首要后来我被一对夫妇收养了。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我的父亲在一次煤矿瓦斯爆炸中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家里一下子没有了经济来源。妈妈说:“我看见一家服装厂在招工,你也14岁了,要不就跟妈妈一起上班吧。”服装厂的老板娘收下了我们。从此我开始了打工的生活……老板娘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非法使用童工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

7、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大家说:1.法律为什么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2.当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应如何办啊?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宪法》第71条规定:公民有生命健康权。《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

8、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公民的生命和健康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5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有哪些法律?你知道吗:杀人、殴打他人排污使他人中毒致残恫吓他人使之精神衰弱、精神分裂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砸死、砸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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