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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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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研究刘传金,李建平摘要: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然而,抽象行政行为在进程中出现了延缓构建社会主义法制化国家步伐的情形,鉴丁此,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展开探索研究。关键词:抽彖行政:可诉性;必要性;司法审査作者简介:刘传金,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讲师;李建平,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助教。在学界,行政行为一直被划分为抽彖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属于可诉行政行为,
2、同时,并明确针对抽象行政行为做出了“不可诉”的限定。这一限定本身存在明显的法律缺陷,一-是违反了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丘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定,花法》的这条规定业已为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指明了立法思路及方向,即原则上一切行政行为皆应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是违反了国际社会对抽象行政行为的通行做法,即违反了国际社会针对抽象行政行为作出的可诉性规定。随着我国加入WTO,抽彖行政行为势必面临肴根本性的改变,根据WTO的规则要求
3、,词法机制是解决争端的最终机制。在历经万难方得以最终加入WTO,鉴于此,不能讣抽象行政行为演化为阻碍依法行政的绊脚石。一、我国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有关规定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制定、发布针对不特定对象具有反复适用性和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政行政行为。抽彖行政行为较Z于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区别在于:对彖是否特定、是否具有普遍约束力、是否具有反复适川性。作为学理概念,具体是指行政机关对非特定对彖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几可以反复适川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被
4、确定为可诉行政行为,却把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可诉行政行为的门槛之外。致使抽象行政行为缺乏法律监督,极易滋生弊病从生。当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方面,也存在着些许问题。⑵表现在制定主体混乱,很大随意性,越权情况严重等等。同时,在行政立法中重复立法较为普遍及严重.美国法学家庞徳说过:我们必须检验我们所有的法律武器,估计每一件武器对于今天的任务有名人的价值,还要问一问,可能设计一些什么新的东西,以及设计出來后,我们能合理地期望它们完成什么任务。”⑶在們导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询提卜°,势必承扭因抽象行
5、政行为不可诉而导致的不良后果。二、发达国家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普遍做法从发达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來看,多数发达国家采取了“有权利就有救济”的行政法原则出发,将抽彖行政行为纳入诉讼范用之中。英国对于所有行政行为一旦超出法律规定的权限,法院就有权行使审查权。法院可以根据口身的法律恿识和有关公平证义的观念,对议会授权法进行广泛的解释,找至可以挖掘出比立法意图更广泛和更深的立法意图。法国行政诉讼范围山判例生成而非成文法來确定。根据判例,一般私法、立法以及国家和政治行为,例如提出法律案,解散议会等,并未将抽彖
6、行政行为排除在在行政诉讼外。德国,抽象行政行为被列为行政行为的一个种类,被纳入行政受案范围。同时只规定了公民无权针对行政机关的违宪行为或行政机关的私法行为和事关政治利益、宗教利益、文化利益等方面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由此可见,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监督范崎是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的共同选择。在国际化的发展趋势推动下,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和诉讼受案范闌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终将发展成为“已然”状态。三、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杲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这就会给人们的弱
7、点以极人诱惑,使他们动辄夺取权力,借以使他们免于服从他们自身所颁布的法律,并1L在法律制定和执行时,使法律适合于他们的私人利益,因而他们就与社会的其余成员有所不同的利益,违反了社会和政府的冃的。*由此可见,将抽彖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紧迫性和必然性不容忽视,甚至业已到了不可不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那么,针对抽彖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必要性体现在何处,我们不妨从以下儿个方面进行分析。L)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受案范围Z外,非但与国际通行做法的发展趋势相悖,同时.也不利于行政机关的实际工作。(二)不利于国
8、家法制的统-。因为在制定抽象行政行为时,行政机关势必从本部门的利益及其部门职能出发,往往容易造成忽视其他法律,造成部门间所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不协调、矛盾甚至冲突,影响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三)容易导致行政相对人利益受损而维权无门的尴尬现彖。(四)抽彖行政行为展开司法审查并纳入诉讼范围有利于震慑行政机关“有法不依"的行为。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行政机关理应是构建社会主义法制化道路上的领头羊和忠实践行者,作为国家公权力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时理应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成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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