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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铁监测管理办法(2013.8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0000机密特急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文件成地铁建〔2013〕81号成都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成都地铁各监测单位、中铁成投、地铁参建各施工、监理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地铁工程监控量测工作,保证监控量测工作质量,更好地为信息化施工和安全监管提供依据,现将《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监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原《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监测管理办法》(成地铁建〔2012〕39号)文废止。特此通知。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2013年7月3日成都地铁建设工程
2、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地铁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更好地为信息化施工和安全监管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城市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地铁工程测量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第二章监测管理主要要求第三条 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监测分为施工监测和业主直接委托的第三方监测。施工单位应按相关法规、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监测。第三方监测对施工监测工作进行复核并独立开展监测工作并根据相关法规、规范及合同要求为业主提供监测咨询服
3、务。施工单位及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均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合同要求。施工单位若无相应资质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并将监测资质、方案及主要人员向业主监测管理部门备案。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第三方监测单位不得转包监测业务,不得与所监测工程的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第四条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人员专业、数量应当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主要工作人员资历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合同及相关标准要求,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对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投标文件到位的,
4、应及时申请更换,所更换人员的资历应不低于投标人员资历并报业主批准。第五条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监测项目部应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监测项目主要负责人未经业主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获得批准后应及时告知相关施工及监理单位。第六条施工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对监测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配备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遵守劳动安全生产纪律,确保监测工作安全有序地实施。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精度、频率、报警值
5、和极限值等技术要求,并应在设计交底中给以充分说明,监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计以及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控制要求。监控量测应纳入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和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方案的管理程序,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监理单位应认真核对图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编制监测实施方案,该方案必须作为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方案的重要内容经过专家评审,评审合格后才能实施。第九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经专家评审后的监测实施方案进行施工监测、安全巡视和综合分析,并及时向设计单位
6、、监理单位反馈监测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重大问题要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的监测方案要及时报第三方监测单位审核,并及时埋设施工监测点,由监理组织并通知第三方监测单位参加点位验收,施工单位监测元件进场后,由监理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共同检查产品合格证、率定表,并出具检查意见。元器件产品合格证和率定表复印件应交第三方监测一份,以便计算需要。各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配合第三方监测工作。第十条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规范及有关资料编制监测实施方案,开展监测和巡视工作,定期向建设、
7、设计、监理单位提供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第十一条施工单位编制的监测方案需经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认可,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根据勘察设计文件、规范、监测合同及有关资料编制第三方监测实施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监测单位应严格按批准方案实施,当工程设计或施工方案有重大变更时,监测单位应及时调整监测方案。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及时按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测点布设,监理单位组织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进行验收,并及时形成完整的验收记录,并报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施工单位应做好监
8、测点标识和保护工作。第十三条监测单位应按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的项目、频率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和精度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是警情报送的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具有连带责任,原则上谁先发现谁先报送。警情等级划分、报告与处置、消警要求见附件一。第十五条发生警情报送人应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短信和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单位人员,并在24小时内送达书面报告;报送人员应跟踪警情响应,若1小时后仍没有收到对方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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