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宪法名师讲义之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司考宪法名师讲义之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ID:46406563

大小:70.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11-23

司考宪法名师讲义之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_第1页
司考宪法名师讲义之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_第2页
司考宪法名师讲义之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_第3页
司考宪法名师讲义之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_第4页
司考宪法名师讲义之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_第5页
资源描述:

《司考宪法名师讲义之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司考宪法名师讲义之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司考宪法名师讲义之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了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的讲义,希望对考牛有所帮助,祝各位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绩。精彩链接:司考宪法名师讲义之特别行政区概述司考宪法名师讲义之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司考宪法名师讲义之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司考宪法名师讲义之代表的罢免(-)行政机关1•行政长官(1)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当地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永久性中国公民担任。(注意:澳门的行政长官无”在外国无居留权”的规定。)(《香港基本法》第43条;《

2、澳门基本法》第46条。)(2)行政长官曲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屮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基木法》第45条;《澳门基木法》第47条)(3)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香港基本法》第46条;《澳门基本法》第48条)(4)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本特别行政区负责。(《香港基木法》第43条;《澳门基木法》第45条)(5)行政长官短期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政务司长、财政司长、律政司长依次临时代理其职务。(《香港基木法》第53条;《澳门基本法》第55条)(6)行政长官的辞职(《香港基木法》第52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

3、须辞职:①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

4、大]无力履行职务;②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Z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①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2.行政会议(《香港基木法》第54条、55条)(1)香港特別行政区行政会议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2)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的成员由行政长官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其任免由行政长官决定。行政会议成员的任期应不超过委任他的行政长官的任期。(3)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由在外

5、国无居甬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中的中国公民担任。行政长官认为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士列席会议。3.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基木法》第59・65条)(1)特区政府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2)行政官员必须是在当地连续居住15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屮的中国公民担任。(3)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查工作,不受任何干涉。(―)立法机关1.香港的立法会(《香港基本法》第66・71条)(1)香港特別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別行政区的立法机关。(2)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甫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屮国公民组成。但沖屮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

6、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山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20%。(3)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法律敎育网(4)香港特別行政区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2年外,每届任期4年。(5)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Ftl立法会议员互选产住。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年满40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屮的屮国公民担任。2.澳门的立法会(《澳门基本法》第68・69条)(1)立法会议员不要求有”无外国居留权”和”屮国公民”的限制。并FL,立法会只是多数议员由选举产生。(

7、2)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设立主席、副主席各1人。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副主席由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15年,并且没有”无外国居留权”的限制。(三)司法机关1.香港特別行政区的司法机关(《香港基本法》第81・9()条)(1)司法机关组织系统是:终‘市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2)法官①法官的产生办法法官是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它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终身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屮的屮国公民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终身法院

8、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和免职,除具备前述条件外,还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②法官的免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只有在无力履行职责或行为不检的情况下,行政反官才可根据终身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不少于三名当地法官组成的审议庭建议,予以免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只有在无力履行职责或行为不检的情况下,行政长官才可任命不少于五名当地法官组成的审议庭进行审议,并可根据其建议,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予以免职。2•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澳门基本法》第82-94条)(1)澳门设终审法院、中级法院、初级法院和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

9、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