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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3
《即墨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即墨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我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地位,促进农村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一定影响力,为农村经济和科技、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在服务农民、发展农业、建设农村等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的农村各类劳动者,主要侧重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
2、管理能人和农村科技服务人员、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农村文化工作人员等方面的农村实用人才。第三条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实行“全出竞进”的动态管理办法,每两年选拔一次,管理期限为2年,管理期满后相关资格自动终止,同时不再享受有关待遇和荣誉,但可参加新一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评选。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次选拔不超过100人。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四条即墨市区域内,在农村工作第一线,直接在生产、加工、营销、服务、卫生、文化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实用人才均可参加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评选。第五条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对象应当是热爱祖国,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
3、品德和奉献精神,在发展农村经济、致富奔小康、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近两年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一)获得国家专利,并已实施,且取得比较突出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首位人员;(二)承担即墨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并通过验收、鉴定,或获得即墨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并已实施,且取得比较突出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首位人员;(三)获得一项即墨市级以上业务部门颁发的新农产品开发、设计等奖项,且取得比较突出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首位人员;(四)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业产业,创办民营经济实体,在民营经济或民办科研单位中,依靠科技进步和先进管理方法,使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中居领先地位的优
4、秀管理人员或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国家缴纳税收等方面有较为突出贡献者;(五)在种植、养殖、加工及其他多种经营生产、试验示范和技术服务中,积极开展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等,并通过实验示范和传授技术方式,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有较大影响的科技带头人或获得市级以上各业经营大户、致富大户、科技致富带头人、农村党员示范户称号者;(六)在发展高效特色农业、独立创办示范基地或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方面有一定专长和较为突出贡献的人员;(七)积极参与农村生态建设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能等节约型农业,贡献较为突出者;(八)在农业机械化研制、推广应
5、用方面,现代化水平较高,带动作用强,对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有一定推动作用的人员;(九)在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领农民致富,开拓农产品市场等方面,取得较为突出成效的领头人和经纪人;(十)民俗旅游的组织者、接待大户和在当地民俗文化传播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和带动能力的人员;(十一)积极组织和参与农村文化活动或从事农村文艺创作,成绩比较突出的人员;(十二)从事农村一线卫生工作,在医疗服务、计划免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助控制和运用中医药防病治病等方面具有较为突出业绩的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十三)从事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所负责终端接收站点建设、
6、管理和学用等各项工作成绩比较突出,终端接收站点作用发挥明显的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人员。第三章推荐选拔的程序和方法第六条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选拔评审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人事局会同市委农工办、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评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选拔程序为:(-)宣传发动。广泛宣传选拔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相关政策,公布评选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二)逐级推荐。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采取集体推荐
7、或个人自荐的方式产生,集体推荐由所在村(居)负责。其中,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由各镇(街道)卫生院推荐。集体推荐的,由推荐单位集体研究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在推荐单位显著位置公示3天,广泛征求意见,如无异议,由推荐人选填写推荐登记表,连同反映推荐人选成果业绩的原始资料及复印件等,经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审核通过后,形成初审意见和推荐报告,一并报市评审办公室。个人自荐的,可以由个人直接报市评审办公室。(三)资格审查。市评审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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