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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3
《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细则(试行)为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开拓创新,培养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和《华南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优秀研究生评选细则。一、评选对象我院正常学制内的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国留学生除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团结友善,尊敬师长,积极参加集体和公益活动;学习勤奋,学风严谨,修读完成培养计划的当学年全部课程,成绩
2、优良,勇于创新,具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均可参加当学年度的优秀研究生评选活动。二、奖学金类别与比例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一、二等和优秀研究生干部;2.委培和定向类型的研究生仅获荣誉,非定向和自筹类型的研究生享受荣誉和奖励;3•按照学校奖励比例,将名额分到三个年级,每个年级含博士生、硕士生。4.非定向和自筹类型研究生的奖学金类别、比例与金额。项目等级金额(元/年・人)比例优秀博士研究生一寻200010%二寻120025%优秀硕士研究生一等200010%二等120025%优秀研究生干部—12000.8%5、委
3、培、定向类型研究生的奖学金类别与比例项目等级比例优秀博士研究生一等10%二等25%优秀硕士研究生一等10%二等25%三、评价指标研究生的评价指标包含四部分: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分(A)、课程成绩分⑻、集体活动与社会实践分(0、才丰研成果分(D)。(一)一、二年级研究生计算公式:总得分=A*15%+B*70%+C*15%+D(不含基本分)(二)三年级硕博士研究生测评指标体系计算公式:总得分=A*15%+C*15%+D*70%四、优秀研究生评选细则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A)(1)基本条件和得分具有坚定正确的
4、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科学,遵守校规校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良好的社会公德心,良好的科研道德,按时参加党团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尊敬师长,作风正派者,得80分。(2)加分条件%1本学年度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加分标准为:国家级加10分,省部级加8分,市级、校级加5分,院级加3分。%1本学年在“三下乡”、军训、志愿者、勤工助学、通讯工作、信息工作等各类活动中获得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加分标准为:国家级加10分,省部级加8分,市、校级
5、加5分,院级加3分。%1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积极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等,受到表扬者,加分标准为:国家级、省部级加10分,市级、校级加6分,院级加3分。因同一事迹受多个单位表扬者,以最高分为准,不重复加分。%1本年度参加无偿献血者,加2分/次。(3)减分条件%1党员(团员)无故不参加党(团)支部生活,缺席一次扣2分。%1无故缺席校、院要求参加的各类活动,一次扣2分。%1有失社会公德、扰乱公共秩序、违背校园文明的言行,不听教职工或管理人员劝阻,尚不够纪律处分的,扣2分/次。%1不讲诚信,通过提供虚
6、假信息或者其他造假行为为自己谋利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扣5-10分/次。%1学期开学,无故不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返校报到、注册或办理相关手续者,扣2分/次。%1参加直销、传销等活动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以上扣分项中,因同一事件被多次处置的,按最高分扣一次。2、课程成绩(B)指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专业基础课的加权平均分,即:课程成绩=Emi*ni/Eni(其中:某课程成绩,n=某课程学分,i表示课程)注:学习成绩以等级评定的,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分数:“优”=95,“良”=85,“中”
7、=75,“及格”=60;按照通过与否评定成绩的,“通过”以80分计算;免修课程按85分计算。3、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C)(1)基本条件和得分关心集体和社会公益,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没有损害集体声誉行为者,得80分。(2)加分条件%1积极组织或参加本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者,每人次加1分;参加比赛获奖者,加分标准为:国际、国家级每人次加10分;省市级每人次加8分;校级每人次加5分;院级每人次加2分。%1参加各种科技兴农、科技咨询和挂职锻炼等社会实践活动,完成任务者,每人次加3分;受
8、校、院表扬者加5分;受省级以上表扬或在省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相关文章者加8分。因同一活动受多次表扬时,以最高分为准。%1参加省级、学校、学院志愿者活动,每次加2分,累计不超过5分。%1学生干部加分:参加学生组织、学生党团组织及学校成立的其他组织,任期满一届,且尽职尽责,能够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经评议,加分标准如下:a)学校及学院正式团体的正副职主要学生干部,加5分;b)学校及学院正式团体正、副部长级学生干部,加3分;c)党(团)支书、班长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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