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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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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器材管理规定为了促进消防目标化管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全校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校保卫处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报告保卫处。三、校保卫处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四、全校的消火栓,消防用水池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
2、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屮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卫四化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校内消防T作,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根据火灾危险性、发生火灾损失大小,确定学生宿舍、锅炉房、图书室、危
3、险品(化学实验室)、高酉己间、锅炉房、计算机房为消防重点部位,以上要做到五有:有防火负责人、有防火岗位责任制、有一定数量灭火器材、有义务消防员、有行之有效的补救计划。第二章组织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工作由校长总负责,保卫处、综合治理委员会具体督促实施。第四条:校义务消防队由各防火负责人和各班保卫委员组成,受保卫处领导。其主要职责:开展各项消防宣传,查隐患落实消防措施、器材。第五条:全校师生员工都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达到“三懂二会”(懂本部门的火灾危险性、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
4、会报警)。新进单位的职工、临时工由所在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不得遗漏。新用电工、焊工、器材、仓库保管员、司炉工、图书管理等人员需报保卫处,经保卫处查询、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六条:防火检查每季二次,查麻痺思想、查组织落实、查制度执行、查火灾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燃”。第七条:坚持边查边改,实行火险隐患的立销案制度。凡接到火灾隐患通知书,部门和防火负责人要本着“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原则积极整改,各级防火负责人接到下一级火险隐患报告,如不认真采取预防措施,发生问题要逐级追查责任。第三章火源管理第
5、八条:校内重点防火部门要划立禁止烟火区域,并有明显标志。电焊工在作业时要坚持做到“三不烧,二不走”(无专人看管不烧,周围易燃物不清除不烧,消防器材设备没有准备好不烧,明火不息不走,铁渣不息不走)第九条:校校内公共场所,处、部、馆、室、集体宿舍禁止使用煤气炉、汽油炉、酒精炉,柴草炉、电炉。因工作需要用的易燃物品,要严格按规程操作、领用、保管要按制度执行。第十条:校内集体宿舍一律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熨斗等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烧纸张。第四章电源管理第十一条:学校的电源管理由总务处和电工负责。第十
6、二条:学校室内外电器设备线路,严禁非电工人员安装。第十三条:由器设备周围要保持清洁、干燥,不准堆放杂物、易燃物、操作人员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由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消防隐患。第十四条:非工作需要,严禁使用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凡工作需要的各种电热器具,必须经部门批准,指立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第十五条:各类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公安部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条例》,电线要装置在硬质套管内,线路、灯具应装置在通道上方,电闸刀应装在库外,下班切断电源,危险品仓库的电器装置应符合防爆规定。第十六条:调配间内
7、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堆放杂物,门窗除通风和防范外,其它必须关闭严密,以防小动物入内。第十七条:各部门使用临时电器设备,应由职能部门定人安装,限期拆除。第五章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第十九条:所有物资仓库都要专人负责,货物的堆放要符合“二距”(灯距与货堆水平距离不小于50公分,货堆之间保持一定距离),管理员要做到“一清三不走”(场地整理清,没有安全检查不走,窗没关、门没锁不走,不切断电源不走)。第二十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要做到“三专一定”(专库储存,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定量领用)装运、储存,使用
8、这类物品的人员要熟悉该物品的性能和预防应急措施,各部门用剩的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应专人负责管理,妥善处理,其临时存放点应保证绝对可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第二十一条:各建筑物内防火间距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道路通道,楼梯等安全出口要保持通畅,不得堵塞。第六章消防设施管理第二十二条:消防器材设备:“三定,一好,二不准”(定点设置,定科室,定人管理,保持完整好用,不准被埋及不准移作他用)。第二十三条:消防窗周围不准堆物品,要确保道路畅通。第二十四条:消防器材设备,要按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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