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6309906
大小:92.0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9-11-22
《【精品】规划执法监察大队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保障执法公正、公开、公平,维护法律法规尊严,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一、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资格认定,报请省建设厅核准取得行政执法证,方可从事执法工作。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执法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行政执法和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执法技能,严格按法定职能、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三、执法人员按其岗位职责,在从事现场检查、调查工作时,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客观地调查事实,如实制作各种执法文书,对所调查的事实、证据材料真实性以及调查程序合法性负责。四、处理案件
2、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原则。实施当场处罚时,应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事后及时报告。一般案件坚持集体合议、局办公室审查、领导审批程序,案件承办人不得参与定案合议。重大案件必须经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审查讨论。五、各种执法文书必须经制作人自查、协办人复核、行政处理性对外文书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请局领导签发。六、所有案件实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承办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瑕疵、错案的,依据考核办法和错案追究责任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1、为使我队规划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程序化,明确各岗位的职责
3、,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办案质量,特制定本制度。2、队长负责全队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副队长分管行政执法日常工作;督察室负责日常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和立案案件的具体办理;办公室协助稽查室开展日常执法工作。3、各岗位工作职责:3.1队长工作职责。3.1.1队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对本队行政执法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3.1.2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划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全队行政执法工作。3.1.3负责组建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的技术保障体系。3.1.4组织制定全队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
4、法工作依法进行。3.1.5组织本队权限内的案件审理、听证、应诉工作。3.1.6经常听取副队长关于执法工作的汇报,及时检查、研究、部署指导执法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3.1.7签署本队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它在规定范围内的执法文书,对执法队伍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强制措施负责。3.1.8按行政机关委托的权限,组织办理委托行政执法案件。3.1.9有计划的组织全体员工的政治学习,分批、分期进行业务培训。3.1.10督促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质量。3.2副队长工作职责。3.2.1协助队长对本队行政执法工作负
5、次要领导责任。3.2.2协助队长领导全队的行政执法工作。3.2.3协助队长组建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的技术保障体系。3.2.4协助队长制定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进行。3.2.5协助队长组织安排局内案件的审理、听证、应诉工作。3.2.6经常听取案件承办人员关于执法工作的汇报,及时检查、研究、部署全队的行政执法工作。3.2.7在队长的授权下审批、签署有关执法文书。3.2.8协助队长组织办理受委托的行政执法案件。3.3稽查室工作职责。3.3.1在分管执法工作的副队长领导下主持全局行政执法的
6、监督管理工作,向队长和副队长负责。3.3.2负责组织办理本队立案案件。3.3.3组织全队执法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对本室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负责。3.3.4对办理的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并执行处理决定。对本队其他执法人员局做出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进行指导和监督。3.3.5在规定范围内签署执法文书。对需要提交案审委讨论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及法律依据。3.3.6在队长、副队长领导下负责听证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3.3.7负责本队行政执法的信息统计工作。3.3.8组织本队办理案件的立案归档以及执法文书的
7、管理工作。3.4行政执法人员职责。3.4.1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区域内,根据队领导安排,开展行政执法工作。3.4.2在执法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3.4.3办理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对局办理案件及执法行为负责。3.4.4对符合现场处罚规定的案件实旋现场处罚。3.4.5负责制作执法文书且使用文书规范。整理归档已办完的案卷,做到齐全整齐。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全队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规划执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
8、法。第二条全队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熟悉质量行政处罚、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二)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三)从事规划监察工作二年以上,熟悉有关专业知识,具有一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