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举证责任

【精品】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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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举证责任离婚诉讼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正H益成为一个难点问题。随着公民个人财产F1益增多,收入来源多样化,财产种类也呈现多样化、非现金化的特点。另外,日前我国对公民的收入和财产监控体系尚不够完善,因此,离婚时无论是证明财产的准确数额,还是证明财产的去向,都成为案件审理中的难点。相当一部分女性由于没有具体参与家庭财产的管理,对家庭财产的数量与去向缺少准确了解,因此在主张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难于甚至无法举出确切的证据,以致与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失之交臂,痛失经济权利。这一•现状一•方面

2、凸显了女性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弱势地位,另一方面也显现了我国法治建设中的若干空白。本案作为反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典型案例,法官在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上,根据具体案情,将最后的证明责任转移给被告男方。应该说这是一个颇有见识、体现了公正原则的决定。男女两性尚没有完全平等参与经济生活,这是一个不可更改的现实;在有关家庭财产纠纷的案件屮,证据原则该如何理解、如何运用,我们仍然要面对,并且必须从这个倾斜的现实出发去考虑。本案中这位妇女的财产权利最终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但是,这样的判决显然不应该仅仅成为“特例”。如何止

3、“特例”成为常规,使法律真正成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利器,需要更多的努力。前夫隐匿口额家产出家前妻成功追讨7月22口,福建省宁德市焦城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吴某支付原告孙某人民币35万元。拿到判决书时,这位身患重病,己经削发为尼的女性露出了难得的笑容。求助人大2002年7月28H,焦城区人大常委会在城南镇开展代表联系日活动。一位满脸愁容的尼姑呈上了一份中诉书,请求人大为其作主,督促区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其前夫吴某在离婚前故意隐匿的财产屮自己应得的部分。这位尼姑就是孙某。她原系八都镇农民,现在宁徳市

4、居士林出家。孙某身患风湿性二尖瓣闭锁不全心脏病已有20多年,1983年首次开刀治疗未完全治愈,医生建议她8年后再次手术,治疗费约7到10万元。1995年其夫吴某在宁徳一家房地产公司打丁,第二年随房地产老板到深圳等地,每月支付给她500至800元的生活费。1999年吴某提出离婚,孙某没有同意。当年7月13口吴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12月2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并就孩子抚养及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两个儿子归吴抚养,果场及摩托车等物品归吴某所有。他们在1997年以3万元价格在城

5、区购置的一处民宅归孙某所有,吴一次性支付给孙某5000元生活补助,夫妻债务各口承担。对此判决,孙某难以接受。此时孙某名下债务近3万元,她认为该债务是因为抚养孩子及支付生活费所欠,同时她认为吴在银行有财产没依法进行分割,而且自己身患重病,无生活来源,应多分财产。为此她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0年4月28FI宁徳地区屮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离婚后,伤心欲绝乂没有生活出路的孙某在周宁县一寺庙当了尼姑。2001年11月孙某回到宁徳在居士林当尼姑。年底她心脏病复发,请求吴某帮助支付1000

6、元的医疗费,遭到拒绝,期间又陆续得知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宁徳市购置4间店面和两套商品房,总价值达70万元。2002年5月,异常悲愤的孙某取得其中的3本房产证,并于7月28日來到接访现场向人大反映。艰难取证2002年8月1H焦城区人人常委会召集区法院院长等主更负责人召开交办会,更求法院立即调查所涉财产是否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交办当口,法院接到孙某诉状并立案,而后组成合议庭,院长亲口担任审判长。法院工作人员在调查取证中,房地产公司拒不提供购房原始税务发票存根,区人大常委会给予大力帮助

7、和支持,要求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収证,在经侦大队的努力下,収得了购房原始发票存根联。2002年9月25H、10月10日焦城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宁徳市妇女法律援助屮心律师刘榕芳为原告委托代理人,区人人法制委有关人员参加了旁听。庭审过程中双方就讼争的4间店曲和两套商品房的财产进行举证、辩论。原告向法院提供了两份填写时间为2000年2月的《购房证明书》;6份宁徳市外商投资企业商品房专用发票复卬件;关于吴向房地产公司购买上述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的证言。被告认为讼争房产系房地产公司抵偿其老板林某的债

8、务,为了便于处理房屋和关事宜,老板将6处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并非个人财产,并向法庭提供了他与林某签订的协议证明书等相应的证据。法院调查显示,房地产公司开给吴某的6张购房发票时间为2001年2月26口,同时吴某于2001年7月3日在区房产局领有上述房产所有权证,所有权为吴某。吴未进一步提供其老板林某与房地产公司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有关证据证明吴某用70万元购买了上述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的事实。同时这些时间也显示了讼争房产系离婚判决生效后的8个多月才由被告吴某付款购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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