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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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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常熟市沙家浜镇消防规划是沙家浜镇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在规划区内所有涉及与消防有关的建设活动,均以本规划为指导。第二条本规划经常熟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法力效力,若社会经济、城市发展需要,对消防规划进行局部调整,需报原审批机关备案;但涉及重大变更的,须报审批机关审批后,方可执行。第三条规划范围本次消防规划包括镇区及沙家浜办事处。规划用地面积11・42平方公里,其中镇区规划建设用地5.33平方公里,沙家浜办事处规划建设用地6.09平方公里。近期(到2010年人镇区规划建设用地3.26平方公里,人口规模
2、为2.85万人。沙家浜办事处规划建设用地2.02平方公里,人口规模为1.5万人。远期(到2020年):镇区规划建设用地5.33平方公里,人口规模为5.3万人。沙家浜办事处规划建设用地6.09平方公里,人口规模为2.7万人。第四条规划期限近期:2004年一2010年远期:2010年一2020年第五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常熟市沙家浜镇总体规划》4、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要点》5、《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6、《江苏省消防条例》7、《江苏省村镇规划建
3、设管理条例》第六条消防规划指导思想及目标1、消防规划指导思想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从实际出发高起点、高标准、科学合理地规划镇区消防体系,统一规划,分期实施。2、消防规划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消防规划的逐步实施,建设一个现代化的消防体系。近期目标:对老住宅区等消防薄弱地段的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区进行改造,减少火灾隐患。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按规范建设。形成经常性和季节性想结合的消防传统教育格局,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增强城镇综合防灾能力。远期目标:形成功能完善、布局
4、合理、道路畅通、防灾能力强的城镇消防安全布局,建设设施配套、装备先进,队伍健全的现代化消防体系。第二章消防安全布局规划第七条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单位的布局调整1、根据总体规划,搬迁办事处现状粮库至西塘河边;临近西塘河集中布置为工业生产服务的仓储用地,逐步取消现状散布在镇区河流两侧的仓储用地。规划将今后要建设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工业集中布置在常昆工业园区。2、加油站在现有基础上结合相应的消防技术规范进行改建和扩建,规划位置为:唐市路东侧北环路以南,沙常路西侧沙霞西路以北。3、逐步搬迁镇区已建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
5、品工厂,根据总体规划,沙家浜镇今后按照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晶工厂的建设。4、液化气供应站、规划天然气调压站的选址建设应根据专项规划并结合相应的消防技术规范执行。第八条镇区建设以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为主,控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第九条老镇区内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密集区,应统一纳入镇区旧城改造计划。为提高这些区域的消防条件,结合不同的区域特征,分别采用拆除违章建筑,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改善用火、用电条件,开辟防火隔离带和消防通道,增设消防水源等办法。合理利用广场、绿地等场
6、地规划和建设城镇避难疏散路线及避难场地。第十条根据镇区用地性质布局结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重点保护的需要,将镇区用地划分为三类区域,即公共建筑用地、居住建筑用地、生产及仓储建筑用地。规划范围内政府机关、电力、电信及镇级公共服务设施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企业及大型企业等都属消防重点防护单位。第十一条老镇区内10kv线路应创造条件,采用电缆下地直埋,镇区外围高压线应按规范留足一定宽度的安全走廊。第三章消防站规划第十二条消防站布局原则消防站布局必须在常熟市域范围内根据市域规划,坚持均衡布局的原则。重点保护的原则,消防站选址
7、必须交通便利,接警后5分钟到达责任区边缘的原则,坚持分区设防,相邻联防互为备用原则。第十三条沙家浜镇规划范围内消防站布局按责任区分区。规划在镇区中环路、中一路交叉口处设小型普通消防站一座,占地2000平方米,在办事处西南设小型普通消防站一座,占地2000平方米。具体位置见附图。第十四条消防站的建设严格按建设部《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详见消防站配备表。第四章消防供水规划第十五条根据总体规划镇区供水由常熟市第三自来水厂统一供水,沙家浜镇消防用水与生活用水合用同一管道,消防给水采用低压制。近期改善消防条件时,必须优先
8、考虑改善供水条件,改善镇区供水管网系统,采用增设供水管网,增大管径,增大水压等办法,逐步将供水管网连接成为环状,提高供水能力。应充分利用水体丰富的优势,在河道上设消防专用码头及消防取水口。第十六条规划人均生活用水量350升/人*天,单位居住用地用水量指标为0.5万m3/km2*d,单位工业用地用水量指标为0.2万n?/km2*d。第十七条应加强加压泵站,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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