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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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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工会在处理产业行动中的策略选择及影响因素●常成内容摘要工会在参与在产业行动处理过程中,受到二重性职能的影响,其策略主要是在政治化处理和法制化处理两种模式之间选择。在这当中,党政的治理策略规定了工会的自主性发挥的空间范围,是工会策略的重要决定因素。但工会不只是被动地在由党政主导的治理结构中行动,工会的策略也受到其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影响,以及工会与工人群众关系工会与企业行政关系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随着劳动争议处理法制化进程的深化,工会的产业行动处理策略选择将有更大的自主性空间,工会可以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关键词集体争议产业行动处理模式选择工会策略我国正处
2、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集体停工产业行动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而集体停工产业行动的处理,更是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的紧迫任务。在产业行动事件的处理中,工会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学界关于产业行动处理研究及工会的作用研究已有不少,但是对工会的产业行动处理策略的研究尚不多见。本文拟对于工会以何种身份介入并妥善处理产业行动事件、工会的产业行动处理策略选择的过程中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通过什么样的机制对工会的行动发挥作用,以及劳资政和产业行动工人三方四主
3、体的互动是如何影响工会策略选择等问题,进行研究探讨。一、工会产业行动处理策略的法律和制度要求——个双重的角色所谓工会的产业行动处理策略,是指工会在介入产业行动处理的过程中,为实现预定目标所采用的方案和方法。研究中国工会产业行动处理策略的选择,首先要确认工会的性质特点以及在制度体系中的地位和角色。与市场经济国家的工会不同,中国工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根据法律要求,它的基本职能是双重的,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列宁工会“两个保护”基本思想,即“我们则应当利用这些工人组
4、织来保护工人免受自己国家的侵犯,同时也利用它们来组织工人保护我们的国家。”(列宁,1995)中国工会不仅要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利益,首先还要维护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双维护”是工会处理相关问题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产业行动是市场经济下劳资冲突的最激烈的方式,也是劳资矛盾处理的途径之一。产业行动权作为劳动者与雇主相抗衡的最有效手段,是劳动者的一个基本权利。因此产业行动被认为是劳动者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常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讲师。本文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集体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机制的系统化建构研究”(项目编号:14ZDA066)、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
5、动基金项目资助。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62273劳动关系lLABORRELATION可能采取的终极手段(郑爱青,2005)。但在我国的劳动立法中,从1982年的宪法修正案中产业行动权被删除,产业行动权的规定即处在一个空白阶段,法律既没有赋予公民产业行动权,也没有禁止产业行动。但从政治角度而言,政府不提倡和不支持产业行动。(常凯,2005;赵德淳,1999;刘运亚等,2007)。我国的工会没有组织和领导产业行动的权利,但拥有产业行动处理权。《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
6、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集体停工、怠工的说法与产业行动无异。工会不能组织或者领导产业行动,也不支持产业行动,但他们是解决产业行动的合法机构,即工会具有代表工人处理产业行动的身份与责任(刘诚,2012:516—517)。产业行动发生后,工会的首要目标与政府是一致的,即将产业行动引入官方的争议处理机制中,目的是消解产业行动中形成的自发性工人组织,把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引入到一定的控制范围中(Clarke等,2009,孟泉等,2012)。也就是说,工会肩负着维护工人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两
7、个目标(徐小洪,2010)在产业行动处理中,地方工会通常以“准政府”的身份介入,这种身份要求工会既要维护工人的权益,又要考虑到全局利益。工会负责调解工人和企业之间以及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是劳资之间的第三方。例如在大连开发区05年和10年的产业行动中,开发区区总工会划定统一工资增长标准,实际上发挥的是政府的职能。另一方面地方工会也协调工人和企业的关系。当企业工会处在弱势地位的时候,地方工会会直接参与企业与工人的协商中,向给企业施加压力。在同样的案例中,区总工会的政府背景对企业具有威慑作用,企业眼中总工会是“政府的人”,从而促成企业接受协议(Chen,2010)。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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