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就业促进法》实施的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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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垦冬垄童婆歪盔2Q!Q生墨旦量整箜垫里塑亟筮坌堑我国《就业促进法》实施的影响因素分析●张本波《就业促进法》填补了我国就业立法的空白,对于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具有积极的意义。各地在就业促进实施过程中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也遇到的一些问题。影Ⅱ向《就业促进法》实施效果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就业形势的变化——社会需求因素,法律的可操作性——立法技术因素,以及法律贯彻落实——执法因素。一、基础性因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就业促进法》制定和实施,不可避免地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影响。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促进就业的工作重点和对策措施也会发生相应的转变

2、。这些变化也相应体现在《就业促进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1.就业地位的提升直接推动了《就业促进法》的出台促进就业是全球性问题。1995年,联合国在哥本哈根世界社会发展首脑会议的《宣言》中首次提出:各国应实行“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创造就业机会的经济增长模式”。我国在重新审视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选择的过程中,就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位置逐渐提升,最终促成其上升为法律规范。2002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首次召开的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2003年,中央开始启动就业联席会议,同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经济工作时又明确提出,

3、要把促进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05年,第二轮积极就业政策启动,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根据新情况对原有政策作了“延续、扩展、调整、充实”,进一步扩大了扶持范围,增加了就业援助、公益岗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内容。2007年出台的《就业促进法》明确了就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将经过实践检验切实有效的积极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使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法制化,使促进就业的各项措施办法和资金投入制度化,由此建立起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2.就业形势的变化直接导致《就业促进法》实施的重心调整2007年10月,胡

4、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并着重强调“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等,这也是对《就业促进法》中相关内容的进一步明确。2008年12月,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2009年2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各地紧密结合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贯彻《就业促进法》的具体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包括

5、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的就业工作,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帮助更多的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就业工作。特别是稳定农民工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及减轻企业负担、稳定企业用工岗越HINA⑤亟筮坌堑主旦叁盔堑盈歪垒2Q!Q生墨旦量璺箜垫2塑位,成为这一时期就业促进的工作重点。二、决定性因素:立法的可操作性《就业促进法》的制定本身是我国社会领域立法的巨大进步,同时也存在立法上的局限性。1.部分条文法律责任

6、缺位导致操作性不强一方面表现在与部分法律责任相对应的责任行为规定得较为模糊,如《就业促进法》规定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职责,但表述并不明确(第60条):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未设立判断标准,易使该条款成为宣示性语句,影响司法操作性(第6l条)。另一方面很多行为模式没有相对应的法律责任,如反就业歧视是《就业促进法》的重要内容,但并未对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2.部分条文抽象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法律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概括性、规范性和明确性。因此,要求在立法过程中,无论是授权还是命令,抑或禁止,其内容都必须具体明确,有标准有尺度,有措施

7、有责任,从而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标准、模式和方向。而政策则只是指明一种方向,比较抽象、原则和笼统,没有法律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和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就业促进法》中“政策支持”一章,许多条文都未明确规定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对各项优惠政策措施也未做出明确规定,仅仅是初步的规定,并不能从法律上保障这些初步的规定能在实践中得到落实。又如对反就业歧视,首先是缺少针对就业歧视的判断规则,也没有规定就业歧视的例外情形。其次是缺乏法律责任的规定,对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劳动者很难通过法律救济手段维护自己的平等就业权。3.部分法律条文的可诉性不

8、强法律的可诉性旨在把法律和法律运行的启动器交予当事人,立法必须考虑并设计出用于保障这些法律实施的法律手段,特别是诉讼途径和机制,把法律纳入摆脱行政和人治干扰的良性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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