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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2006・03・02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産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第39號)《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現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信息産業部部長:王旭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馬凱商務部部長:薄熙來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王衆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長:李長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長:周生賢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八日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管理辦
2、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爲控制和減少電子信息産品廢棄後對環境造成的污染,促進生産和銷售低污染電子信息産品,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産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屮華人民共和阈境內生産、銷售和進口電子信息産品過程中控制和減少電子信息産品對環境造成污染及産生其他公害'適用本辦法。但是'出口産品的生産除外。第三條本辦法下列術語的含義是:(一)電子信息産品'是指採用電子信息技術製造的電子雷達産品、電子通信産品、廣播電視産品、電腦産品、家用電子産品、電子測量儀器産品、電子專用産品、電子元器件産品、
3、電子應用産品、電子材料産品等産品及其配件。(-)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是指電子信息産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或者電子信息産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超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對環境、資源以及人類身體生命健丿隶以及財産安全造成破壞、損害、浪費或其他不良影響。(三)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是指爲減少或消除電子信息産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而採取的下列描施:1、設計、生産過程中,改變硏究設計方案、調整工藝流程、更換使用材料、革新製造方式等技術措施;2、設計、生産、銷售以及進口過程中,標注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名稱及其含量,標注電子信息産品環保使用期限等描施;3、
4、銷售過程中,嚴格進貨渠道,拒絕銷售不符合電子信息産品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控制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電子信息産品等;4、禁止進口不符合電子信息産品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控制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電子信息産品;5、本辦法規定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四)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是指電子信息産品中含有的下列物質或元素:1、鉛;■・水,3、鋸;4、六價銘;5、多漠聯苯(PBB);6、多澳二苯瞇(PBDE);7、國家規定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五)電子信息産品環保使用期限,是指電子信息産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不會發生外泄或突變,電子信息産品用戶使用該電子信息産品不會對環
5、境造成嚴重污染或對其人身、財産造成嚴重損害的期限。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産業部(以下簡稱“信息産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阈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發展改革委”)、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以下簡稱“海關總署”)、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工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質檢總局”)、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以下簡稱“環保總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電子信息産品的污染控制進行管理和監督。必要時上述有關主管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解決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工作重大事項及問題。第五條信息産業部商阈務院有
6、關主管部門制定有利於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的措施。信息産業部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推廣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和資源綜合利用等技術'鼓勵、支援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的科學硏究、技術開發和國際合作'落實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的有關規定。第六條信息産業部對積極開發、硏製新型環保電子信息産品的組織和個人,可以給予一定的支援。第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信息産業'發展改革'商務,海關,工商'質檢,環保等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電子信息産品的生産、銷售、進口的污染控制實施監督管理。必要時上述有關部門建立地區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工作協調機制,統一協調,分工負責。第八
7、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信息産業主管部門對在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工作以及相關活動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第九條電子信息産品設計者在設計電子信息産品時,應當符合電子信息産品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控制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在滿足工藝要求的前捉下,採用無毒、無害或低毒、低害、易於降解、便於回收利用的方案。第十條電子信息産品生産者在生産或製造電子信息産品時,應當符合電子信息産品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控制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採用資源利用率高、易回收處理、有利於環保的材料、技術和工藝。第十一條電子信息産品的環保使用期限由電子信息産品的
8、生産者或進口者自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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