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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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岳阳市鞍马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北路汴河街41号    第四条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广告设计制作、装潢、印刷品设计制作(以营业执照核准为准)    第五条公司经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阳楼分局注册成立    第二章股东    第六条公司股东共3个其名称与住所分别如下:    第七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通过股东会会议对公司的事务按所实际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的

2、权利;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三)有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权利;    (四)有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查询和质询的权利;    (五)有新增资本时按实缴的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    (六)有按照规定转让出资的权利;    (七)有公司解散清算后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    第八条股东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有按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义务;    (二)有以非货币出资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承担补交其差额义务    (三)有以认缴的出资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义务;   

3、 (四)有这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    (五)有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六)有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发展的义务    第九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利润、按实缴的出资比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均可以书面申请成为股东由公司记入股东名册、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章程中关于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如继承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并按该继承人认缴的出资以该继承人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如不

4、愿意成为股东的其股份由同一继承顺序的、愿意成为股东的其他继承人或公司股东收购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之外的其他人收购或转让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其他人之间转让股份按《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二、三款规定执行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10万元人民币其股东出资情况将由公司通过湖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其中各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时间及所占比例如下:    第四章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一节股东会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由全

5、体股东组成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但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对外担保、转投资、变更

6、公司登记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按股东认缴出资所持股份比例进行表决    各股东按认缴出资的股份人名币每一元为一个表决权    在每一轮选举或每一项议案表决时每一位股东的表决权只能行使一次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除前款决议事项外的其他决议需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六条股东会于

7、每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公司应当把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定期会议召开前十五日送交各股东    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首次会议应由全体股东出席始得召开除此之外公司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须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出席始得召开    第十七条公司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除此之外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拒绝签名的视为弃权    第二节执行董事    第十九

8、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由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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