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司法考试小常识指南

最新关于司法考试小常识指南

ID:46193866

大小:97.79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11-21

最新关于司法考试小常识指南_第1页
最新关于司法考试小常识指南_第2页
最新关于司法考试小常识指南_第3页
最新关于司法考试小常识指南_第4页
最新关于司法考试小常识指南_第5页
资源描述:

《最新关于司法考试小常识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最新关于司法考试小常识指南    司法考试小常识    考试时间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在举行考试3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中规定:首次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考试分为4份试卷每份试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    考试内容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

2、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中规定: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试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    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

3、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每份试卷分值为100分    考试命题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国家司法考试的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组织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十二条规定:司法部设立专门机构具体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监考、评卷等考务事项由司法部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应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具体考务工作    《

4、xx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以下简称司法部考试机构)负责全国范围的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省(区、市)、市(地)司法行政机关考试机构分别负责本辖区范围的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考场规则    《xx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规则》第一部分中规定:    第一条应试人员应在考试前十五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指定的考场无准考证、身份证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第二条应试人员除携带必需文具(2B书写铅笔

5、、橡皮、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外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笔记、报纸、稿纸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第三条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第4条应试人员不第5条得入场    考试开始后三十分钟内应试人员不准交卷出场    第四条应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填涂)姓名及准考证号;应按要求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答题使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    第五条应试人员应遵守以下考试纪律:    (一)不得在考场内吸烟谈笑或有其他影响他人的行为;    (二)不得在考场内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方式接传

6、有关考试内容信息;    (三)不得偷看他人试卷或其他资料;    (四)不得与他人交换试卷、答题卡;    (五)不得抄袭他人试卷或同意他人抄袭;    (六)不得有其他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场所秩序的行为    第六条应试人员除在试卷上填写、填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在非署名处署名或作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第七条因应试人员原因致使试卷、答题卡损毁、脏、皱等情况的一律不予更换    因应试人员原因损坏答卷或答题卡或填写(涂)不清、填错、不填姓名、准考证号导致无法识别准考证号和姓名无法判读成绩及成绩失准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7、    第八条应试人员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但遇有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并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询问    第九条提前交卷的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应试人员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第十条考试时间终了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面上等候监考人员核验回收后离场    应试人员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及其稿纸带出考场外    第十一条应试人员违反本规则规定的依据违纪处理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考试试卷评定    《xx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规则》

8、第三部分中第一至十条规定:    第一条国家司法考试评卷工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以下简称司法部考试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承办    第二条设立评卷领导小组评卷领导小组由司法部考试机构及承办评卷单位的有关领导、考试和命题专家等组成其职责为:    (一)提出评卷工作方案拟定专家组名单;    (二)负责评卷单位的选择和评卷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和分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