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

[精品]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

ID:46158495

大小:63.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1-21

[精品]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_第1页
[精品]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_第2页
[精品]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_第3页
[精品]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_第4页
资源描述:

《[精品]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小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二年九月九H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建设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涉及安全的行政管理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木规定适用于下列涉及安全的行政管理事项:(一)城市详细规划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二)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开工审批,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城市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设施审批;(三)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单位资质审批;(四)建筑工程竣工

2、验收备案;(五)其他涉及安全的行政管理事项。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涵洞等设施管理安全事故;(三)城镇燃气设施、管道及燃烧器具管理安全事故;(四)城市公共客运车辆运营及场(厂)站设施安全事故;(五)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游乐园安全事故;(六)城市危险房屋倒塌安全事故;(七)其他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第五

3、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屮应当建立防范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责任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止职负责人是涉及安全的行政管理事项和安全事故防范第一责任人。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建设领域屮部分或者全部由专门部门或者专门执法机构实施执法监督的,其行政管理事项实施过程屮防范、处理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按照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彳亍。第六条涉及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不得批准。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详细规划审批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对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范自然灾害和人民防

4、空建设规划等安全要求进行审查。第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行政审批中,应当严格审查建设项口的有关安全条件以及防范地质灾害等安全要求。第九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的结构安全和消防、抗震等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以及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要求设计单位修改,并向委托审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审查不合格或者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签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批准卩。第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行政审批中,

5、应当严格对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条件、安全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开工审批时,应当严格对建设开工所必须具备的设计、施工条件及安全条件进行审查。第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屮,应当严格对大型户外广告的安全性进行审查。第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菲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屮,应当严格对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英他设施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进

6、行审查。第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丿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测检验机构的设立及委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依法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委托。第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单位资质的审批中,应当按照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设工程业绩等条件进行审查。第十六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的地基基础和结构安全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的竣工备案,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竣工备案文件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监督报告,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

7、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第十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法对已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原批准。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由专门部门或者专门执法机构实施执法监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专门部门或者专门执法机构的报告后,应当依法撤销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安全条件的行政审批。第十八条应批准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房地产经营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取缔,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十九条施工图设计文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